“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这里的火焰就是最纯粹的红。”
“不烫,但红得刺眼。”
“但那天看到快递员的进食后,我才学会用这双眼看到什么叫真正的极致。”
血。
恶魔的血。
史密斯先生还没有足够的资格成为阶级上层。
实力限制他那颗破坏的心。
但几次被割破后背,他大概也知道血是什么颜色。
“那是真的挺红。”
“就好像是这些火焰的进阶。”
“色泽亮却更加冰冷。”
看着身边一张张熟悉的脸孔被快递员吞下,副族长还可以冷静地和凶手进行仅对自己有力的交易。
史密斯先生想到那个场景就不由得露出微笑,甚至勾起还在拾荒之地进行那些小小协商时尔虞我诈的回忆。
可别因为最近的内心描述而觉得他们会拥有类似人性之类的东西。
他依旧是病态的逐利者。
过去的经历没有让他学会什么是善良,反而是比任何环境都更加强调取舍的重要性。
舍弃伙伴而获取自己想要的行为啊。
那真的很恶魔。
“嗯,你果然能够明白我的意思。”
“那就死吧。”
“身上散发的味道真是强烈得无法直视。”
好吧,那真的很系…
史密斯先生强忍住内心提起那个名字的冲动。
在不确定老家伙到底有没有好好把快递员关起来的情况下,因为一时口嗨而犯下的错误可以是致命。
“那也应该能够理解我吧。”
“虽然暂时还找不到灰戒指的替代使用者,但也只能和你说再见了。”
“噢不,是永别。”
刀子插进第四和第五条肋骨的中间。
中心偏左。
史密斯先生和善良这个标签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而刀子正是送快递的常用那把。
“你怎么比…”
这并不需要耗费太多力气。
寻宝天赋而已,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种勇气。
史密斯先生在那口气咽不下去前提前取走拇指上灰戒指。
他有种莫名的自信,即使能力顺利触发也无法被弄死,但毕竟没有根据就不要轻易地冒这种不必要的风险。
“我当然比你还要更快。”
“不会真的以为那种程度就算得上是经历过鲜血的洗礼吧?”
“下辈子有机会的话,记得先从拾荒之地活个半年体验真正的生活。”
收集食物时也只不过是单方面的狩猎。
当对手也同样是恶魔的时候,心里博弈和具体行动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凶险。
打不过雷蒙盖顿,可不代表任何一个编外成员都能在自己面前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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