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轻澜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小女孩受伤,他直接变熊冲锋就顶了上去。
然后并没有什么你来我往的打斗过程,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当然不会打得像剧情中的两个熊孩子一样吃力。
更不会干出来把魔杖插到巨怪的鼻孔里去这样的操作,当然他也没有魔杖。
战斗的要诀其实就只有三个:快、准、狠,对准敌人的弱点进行精确打击才是解决战斗的最佳方式。
尽管魔抗很强,但巨怪的力量和体质对于李轻澜而言就算不上多么强大,变身成巨熊的他只用了冲锋和蛮力猛击,就让面前的这个脏兮兮的家伙当场晕菜失去威胁性。
暂时进入眩晕状态的巨怪自然拿不稳武器,手上高高抬起的大棒砸下来将自己彻底砸晕过去。
“巨怪原地摇摆了一下,面朝下倒在地板上,轰隆一声,把整个房间都震得发抖”,和小说原文的描述一模一样。
当然这不是巧合,是李轻澜有意为之的结果。
而李轻澜开始动手并终结战斗的过程太快,旁边小女孩的尖叫声才刚刚响起。
不过现在也不适合继续欣赏小萝莉被惊吓的场面,他又一个冲锋来到小女孩的面前,变回人型后,用食指放在她的嘴唇附近。
李轻澜当然没干什么奇怪的事情,他只是对赫敏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示意她危险已经消失。
然后李轻澜把手指回自己,做出一个“看我的”的表情,深吸一口气,然后——
“哦啊啊啊啊~”
一连串高亢的海豚音吟唱,不但震懵了面前的小女孩,也让门外急迫的开锁声戛然而止。
过了大约三五秒,门外才继续响起用钥匙开门的声音。
李轻澜还没想和救世主同学见面,他在两人闯入之前就已经变形豹子,然后潜行躲在女孩身后。
哈利波特在整个日落帝国巫师界的名气极大,但这和李轻澜又没有什么关系,比起哈利,他更喜欢赫敏。
当然,他更更喜欢的是艾玛沃特森,而且是只在荧幕中的艾玛。
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人嘛,其实总是更喜欢抽象的存在,只因为它更纯粹更美好。
但唯一的问题,就是维持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般的外在和内在,太烧钱了。
那些抽象的美好不是某个具体的人所能承受得住的,哪怕她被保护的很好,能承受的住——
你的钱包也承受不住。
所以李轻澜不喜欢,不对,是不会去因为喜欢而去无休止追求现实中的那些看起来美好的美人们。
成年人的喜欢要保持距离的,只有少年人的喜欢毫无克制。
这也是初恋如此美好却又往往走不到终点的原因。
哪怕他也挺喜欢哈利波特这个故事,也不代表有机会见到哈利真人后会去要个签名。
更何况哈利也只有善良这一点让他比较认同,至于你说勇敢?
李轻澜更喜欢用英勇来形容这样的美德,勇敢对他而言是个中性词,而不是个褒义词。
有勇无谋的人还不如胆小如鼠一点,至少趋利避害还能让自己和朋友们活的更好一点。
按照李轻澜的标准,哈利那顶多叫鲁莽,他许多次行为都让相信他的同伴陷入极度危险之中。
哈利从来都不是赫敏的良配,罗恩当然就更不是了。
共同历险的经历的确让人们结下深刻的友谊,但那应当是共同面对危险,而不是三番五次去处理应对哈利同学创造的危险。
作为兄长,如果有一个熊孩子把他妹妹带到非常规的危险状态之中,哪怕事后证明有惊无险,他也绝对会要求妹妹和这个熊孩子保持距离——尤其是是熊孩子们的行为创造出来的危险。
朋友可以继续当,但绝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亲密了。
哪怕你是个好人,哪怕你很优秀,哪怕你很勇敢,一个不靠谱就足以将这种人的所有优点和形象都毁于一旦。
底线就是底线,不可原谅的就是不可原谅。
所以李轻澜还没想好他要怎么处理关于救世主同学的问题,索性暂时先不见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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