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也是,你那娘亲漂亮得都快赶上的我的孙女了,那些烂人经常来烦也正常。”姜师傅挠着花白的头发哈哈大笑道,让郑凌一阵汗颜,这老头子最爱在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孙女,三年前她被太玄门招揽,据说如今已经结出“灵环”,是某位长老的亲传弟子。
“那行,今天老头子我心情不错,就给你一件好东西。”姜师傅大笑着起身,从旁边那放置了一堆武器的架子上拿下一把半臂长的短刀,递给了郑凌,“其他的兵器估计你这身板也拿不动,想来就这把短刀合适你了。”
郑凌大喜,连忙接过,这正是他想要的,与他前世用的军刺短刀十分相近。如今这副身体弱小,但是那些生死搏杀的技巧与经验还在,一把趁手的武器能让他战斗力剧增!
“别看它短小,它可是削骨如泥,上面还镀了一层黄铜,拿去杀妖鬼都没问题了。”姜师傅笑道,“当初十二区那个大户拿三百两银子让我帮他儿子做把武器,没想到锻型时他那个兔崽子居然跑过来催我,气得老子直接把那袋银子甩他儿子脸上去了。”
“三百两……”郑凌倒抽一口冷气,哪怕是他还在世家郑家的时候也没见过那么多银子,而自己手里的这把短刀就等于三百两银子?
大明的一文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前世华夏的一块钱,一两碎银能兑一千文,这三百两银子就相当于三十万!
“姜师傅,您给我这么贵重的东西真的可以吗……”郑凌咽了口唾沫,拿着刀的手微微颤抖。
“老头子我全凭心情做事,心情不好你给我一千两我都不鸟你,心情好一千两的武器我随便送,”姜师傅大手一挥,豪迈无比,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恶狠狠地道,“毛小子,我警告你,你可别给我转手卖出去换钱,不然看我不把你给塞进炉子里去!”
“你放心吧,姜师傅,这把短刀我绝对不会卖的!”郑凌喜出望外,从桌上拿了只皮套将刀收起,随后转身就跑,生怕姜师傅忽然反悔。
“小崽子,回来,你今天活还没干呢!”姜师傅气得吹胡子瞪眼,大叫道。
跑出铁匠铺,郑凌刚打算去集市给娘和妹妹买几个肉包子,却看见大虎急急忙忙地朝自己走来,神色惊慌:“不好了郑凌,我刚看见赤青帮的那些混混们朝你家方向过去了!”
大虎是跟郑凌一样在铁匠铺做工打杂的伙计,比自己大两岁,就住在自家附近。郑凌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那些赤青帮的混混们居然这么快就上门找麻烦了!
郑凌脚步加快,朝家的方向赶去。他需要保留尽可能多的体力去应对赤青帮的人,因此选择没有狂奔。
“有刀在手,我应该能够应付七八个人左右,只是肯定要见血了……只能小心别把人给杀了,大明律里,平民杀人的罪极重,要么苦役劳作一生,要么作为活饵随军队出城。”郑凌心想道,抓着刀柄的手紧了些。
“你这是要去杀人么?”
郑凌停住了脚步,望向了旁边那个靠墙抱着双手的男人。
男人身材高大,身穿一身黑色高领风衣,白色的内衬与黑色制式皮革长裤一看就是精心制作,只是那双精美的皮靴上沾染了些许烂泥。
“内城的人……”郑凌心里默默地道。
外城百姓的衣装大多都是粗布麻衣,也就一些大户人家才能穿上细布丝绸。而眼前男人的这种超前的装束,只出自内城。
只有那里,才能展现出大明工业技术进步了四百多年而带来的生活方式的变革。
比起男人的衣服,更吸引郑凌眼光的,是他身后背着的那把剑身宽厚的大剑,看其剑柄与剑尖估算,这柄大剑估计有近两米长,比郑凌整个人还要高一大截!
“你可以去杀人的。”
男人转过头来笑着说道,如水般平静的黑眸下隐藏着鹰的锐利,看穿了郑凌心中所思。
郑凌没有动声。
“确切来说,是杀鬼。”男人伸了个懒腰,不再靠墙而立,“先自我介绍一下,东厂猎人,路德。”
郑凌的目光不自觉地转到了男人的裤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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