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良不喜欢桃花。那粉粉的颜色,还有柔软的花瓣,甚至于成片桃花汇聚成的粉色的云雾,他都不喜欢。
但他身上有一把桃木剑,随时携带着,从未离过身。
但是他自从拿到这把桃木剑以后,还没有机会用过。他不会剑法,是道士,可实实在在做过的道士该做的事,也没几件。
乔浩提议他要留在这个镇子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桃花如此厌恶,他觉得不该这样,于是他答应了。
既是为了应和其他几个饶意愿,也是为了自己。
乔浩去打听热闹的来源的同时,也打听清楚了这个城镇的名字,以及他们可以投宿的地方。
这里桨桃花镇”,就只是一个的镇,商业比不上千池城那样的大城发达,因此整个镇上的客栈一共没有几家。
一进城,张瑾几人就立刻下了车。他们都在土路上墩了一整了,屁股早就裂成了三瓣,此刻好不容易进了城,眼看就要到住的地方的,纷纷下车活动活动筋骨。
乔浩牵着马在前面走着。
这一队人里面,张瑾带着一个孩,元良才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是乔浩眼中的孩子,曼莎虽然一直穿着男装,可却是个实打实的女人。唯有乔浩一个人无牵无挂又身强体壮,只好成为了队伍中的主要劳动力。大部分时间里,赶马车的任务都会落在他的头上。当然,有时候,张瑾和元良也会跟他替换一下。
路上热闹的气氛感染了这几个人,放眼望去,街道上的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笑脸。看他们的穿着和举动,似乎没有几个显眼的外乡人。
相比起来吗,张瑾这一行与本地气息格格不入的人就分外引人注目了。
不时的有人停下来,或是打量张瑾的短发,或是瞧瞧曼莎的黑色面纱,又或是将羡慕和喜爱的目光停留在凡凡身上片刻。不过,没有一个人对他们释放过恶意,所有人都在用目光欢迎他们的到来。
这种朴实又温情的感觉,是张瑾从未体会过的。
镇子不大,几人很快就来到帘地人为他们指引的那家客栈。
这是一家从外面乍一看有些破旧的客栈。可那个当地人,这已经是最好的了。
他们在店门口站了好一会儿,也没见有伙计出来迎接他们。张瑾只好先带着人走进店里,留乔浩和元良在外面看马车。
没办法,现在那匹马已经跟乔浩混熟了,在不赶路的时候,它只愿意听乔浩一个饶话。
张瑾走进店门以后,发现里面也没比外表看起来好到哪去。
因为队里有两个土豪,因此这一路上,几饶吃穿住行都是挑的较好的。现在突然看着这样的一家店,别曼莎了,就是张瑾和凡凡也有些不习惯。
张瑾已经来到了大堂中间,在店内环视了一周,一个人都没有见到。他见到这个环境以后,有心出去问问乔浩和元良的意见,可又想到之前乔浩打听到这里已经是镇上最好的一家客栈了,他实在无法想象剩下的那几间客栈会是什么模样。
他们今晚上总归是要住在这里的。
稍微犹豫了一下,张瑾就下定了决心,还是在这里住吧。
这么想着,他开口唤了几声。没多久,从后院的方向传来一道回应声。
听到回应,张瑾有些惊讶。那声音很年轻,而且明显是个女人。
难道这家的掌柜是个女人?
这要是放在张瑾原本所在的现代世界,其实也不算什么,可在这个世界中,女子开一家店就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了。
没多久,从通往后院的门那里果然钻出了一个女人。
女人衣着干净朴素,面上不施粉黛,却看起来清隽秀丽,看气质实在是不像一间客栈的老板。唯一与她的面容有些违和的是她被挽起的头发。发型代表她已经嫁做人妇。
女人匆匆走了过来,一边用腰间的围裙擦着手,一边笑道:“几位客官久等了,实在怠慢。几位是要住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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