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三只中山狼见同伴被杀,非但没有退意,反而凶性大发,狂吼一声,同时扑向嬴政。
在野外的地方,狼群与遭遇强大的猎物有很多,所以它们对于同伴的死亡,非但不会有退意,反而越斗越勇。这也是中山狼能够在生存斗争中存活下来的进化优势。
人类也是如此,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濒临绝境的时候,肾腺素就会剧增,爆发出惊人的力量。许多平常做不到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却可以做到,比如女儿被压,忽然抬起几吨的卡车。
中山狼的瞳孔收缩到极限,心脏搏动的速度减慢,却变得更加强而有力。一道道精纯的激素,顺着血管,涌遍全身,分布在各大组织中。
肌肉蹦的更紧,强大了好几倍,整体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三道黑影闪过,融入了黑暗之中,彻底消失不见了,唯有那锋利的爪牙,时时刻刻盯着嬴政的脖子。
“这样才有意思。”嬴政冷笑一声,用力握紧匕首,柄的血液被压了出来,化作一道寒芒,刺入无尽的黑暗中。
噗嗤!
又是心脏,精准而优雅!
一共刺了三下,才彻底拔出来,转身再次突刺。
心脏!
似乎用力过度,嬴政整只手臂贯穿了中山狼的躯壳,但是匕首却没有停下。
约四十五度角的转弯!
还是心脏!!!
中山狼的血液喷射而出,彻底染红了嬴政的锦衣,灰白色的腹部出现几块较大的血红色斑点。
在嬴政杀死四只中山狼的后,这只中山狼的神经已经紧绷到极限,血液流动速度虽然很快,但却充满了心脏,经过匕首一刺,血液就喷射了出来。
在刺入的瞬间,中山狼临死前的恐惧,导致血管彻底炸裂,在腹部的大动脉中出现许多红色的斑点。
击杀五条中山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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