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三点,你听清楚了吗?”
PS:老爷们!
关于法律条文可不是我乱编的,有兴趣的可以百度一下。
然后,嫁女三次买车买房养老,这可不是我信口胡说的,而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我只是稍微改编了一下。
ps:求鲜花,评价票,月票,打赏!
只要读者老爷敢给数据,别问作者有几个肾!
惊天骗局:男比女多三千万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百发小说网http://www.baifabohui.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