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自然。我想提个要求,在看这段视频的时候最后能把法医也叫来与我们一起观看。因为我相信以法医的专业知识应该可以看出一些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这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这也许是证明面具人可能就是凶手的关键证据。”
“明白了!我现在就去通知陈法医来办公室一起观看视频,分析案件。芷若,陈法医说,五分钟后就来。”
陈法医来到王大的办公室,问:“王大,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这次叫你来办公室完全是芷若的想法,她说某人发给她一段视频,可能是与这次案件的凶手有关系,她还说你是法医,可能你的专业知识能够给予很大的帮助,所以她需要你的帮助。”
“这里是份某人活体解剖受害者的视频,我需要你帮我看看某人解剖受害者的执刀方式,并与凶手的执刀方式对比,还有切痕做对比,是否能够完全吻合。因为我比较怀疑某人就是凶手。”
“那你说的某人是什么人?”陈法医问。
“你看了视频就知道我说的某人是指谁了。”
“没有问题,我倒也很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解剖手法会如此娴熟、专业,而且对人体结构也是清楚明白。”
花了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终于把那段视频看完了。那段视频只有一个小时,教授和陈法医中间因为分析、推理、讨论案件暂停了一个小时。
“陈法医,你看明白了什么吗?”
“看明白了。我能很确定的知道的是面具人和凶手是同一人的可能性在80。因为他们的执刀方式完全相同。”
“陈法医,我有个不明白的地方,你既然说他们两者的执刀方式相同,可是为什么却说有80的可能性,而不能是确定呢?还有执刀方式相同和不同怎么判断凶手和面具人是否为同一人呢?”教授问道。
“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凶手和面具人的执刀方式,第二个问题晚点跟你解释。你们看这一段,面具人切开受害者的胸腔和腹腔所采用的是执弓式执刀方式。执弓式是最常用的一种执刀方式,动作范围广而且灵活,常用于较长的皮肤切口和腹直肌前鞘的切开等。这是第一点。你们再看这一段,这是面具人肢解受害者的肩关节处的情节,面具人采用的执刀方式是握持式。握持式用于切割范围广、组织坚厚,用力较大的切开口。切开的位置正好与我们所发现尸块切开口相同,这是第二点。综上,所以我才认定面具人与凶手是同一个人有80的可能性,至于是否能上升到100作出断定的结论还缺少了决定性的证据。我们必须知道凶手在解剖和肢解死者的时候,动作与手法是否完全相同,这才能做出论定判断。”
“我明白了。我们现在是只能说面具人和凶手是同一个人的嫌疑增大,但是并不能就说是同一人。因为执弓式和握持式都是比较常用的执刀方式,只要是在临床医学专业、法医学专业或者是外科医生都会清楚该怎么做,不属于特殊的,只能说是普通的,范围太广。这一点只能证明面具人和凶手可能是临床专业、法医学专业或者是医生,并不能识别他们是否为同一个人。”
“没错。我所说的就是这么的一种情况。但是每个医生或者专业生,大体上都会相同的执刀方式,但是其中的细节问题却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必须掌握这些细节,才能做出最终的结论。”
此时,王大发出不同的见解:“可是面具人和凶手都知道如何摆置跳舞的人像,难道这也不算吗?”
“不算。因为如果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就会知道跳舞的人像所代表的具体含义,然后只需要通过互联网记住每个字母怎么摆放就行了,所以这并不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因此这并不能认定凶手和面具人是否为同一人的证据,只能说明凶手和面具人都喜欢看推理小说,反侦查能力较强。这并不是很难办到,可以说是轻轻松松。”
“虽然存在众多巧合,但巧合冥冥之中被某种物质联系起来,尽管有许多不可未知的因素,但是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找出这种物质联系。因此我们还是只能把面具人是凶手的可能性增加,但是否可以作为认定的依据还有待商榷。”
探案日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百发小说网http://www.baifabohui.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