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估计也就是当年的羽儿在凝气境的时候,有如此威慑力了。”孤雁的额头上出现了汗珠,很明显她的混血力量在消退,身体承受的负荷越来越大。“不行,不能在耗下去了,这帮江族老贼太可恶,今日欺我之罪,他日我孤雁必将登门讨清”。孤雁转身,猛力煽动雷霆翅,就要遁走。老七眼睛火热,眼见这个混血少女就要支撑不住了,怎能允许她就此遁走呢。“哪里走,放弃抵抗吧妖孽”。老七忍不住动手了,他远远的伸出手臂,那手臂迅速变大,撑开了幕,掌中有一座银色囚笼,仿佛有拦截一切之威,的孤雁又怎能躲过呢。“哪,这就是大人物的手段吗,简直太强大了,无法直视啊!”很远处那些观战的少年才们,一个个兴奋的大叫了起来。此刻的他们,只为见到了这难得一见的实战而感到庆幸与骄傲,却忘了这一战是有多么的令人不齿。只有雷非一个人,皱起了眉头,望着这惊世一击,长辈人物都出手了,一个的女孩,又怎能躲的过呢。可是雷非并没有放弃,他已经偷偷地借到了一头坐骑,那是一头骨鹰。骨鹰没什么战斗力,但速度极快,防御力惊人,在大陆上被广用于运送物资。
遮蔽日的大手抓来,孤雁转身回击,作为一名混血种,生命中就从来没有放弃这个概念,哪怕是最后的时刻。“轰”,一声巨大的暴鸣声从际传来。就在大手囚笼即将收押孤雁的时候,一道无比霸烈的雷电撕裂虚空,轰在老七的大手上,顿时那无比庞大的大手炸开,当即化作了碎片。而老七那条真实的手臂,也炸的粉碎。“是大荒公则,老七,你这么冲动干嘛”。一名中年人皱起了眉头责怪了起来,但他们已经快速的催动法力,帮助老七愈合伤口。坐在骨鹰上俯冲下来的雷非,顿时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哈,怎么把大荒公则给忘了呢”!刚进入这个纪元的时候,有一段漫长的黑暗岁月,折损掉了太多英才,留存下来的太古大能们,为了修仙之路能够继续下去,为了种族文明可以留存下去,为了后辈们能够更好的成长,他们动用大法力,施展大神通,用精神意志沟通这片地大道,定下了大荒公则。大荒公则中规定,老辈人物不可欺凌年轻一辈,除非压制自身境界,与其同境界一战,否则,会遭到强大的反噬。
但是,逆可伐上,并且成功者可以得到这片地的馈赠,这是为了鼓励后辈早日崛起而定的。“喂,我不是坏人,快上来吧”。就在雷非快要俯冲到孤雁身边时,他适时的大声提醒了一句,毕竟这个女子的可怕之处他已经见识到了,真的害怕她会一弯刀劈来,到时雷非就真的悲剧了。孤雁瞳孔皱缩,见一头骨鹰极速俯冲而来,其上还坐了一个笑的很贱的少年。真的,要不是雷非聪明,及时为自己提醒了一句,孤雁真的一弯刀劈过去了。煽动雷翅,孤雁拖着受赡身体飞了上去,让雷非热情伸出来的手在空中凌乱。“大姐,能不能不要这么酷啊,我的手伸的好累哎。”“少废话,赶紧离开这儿。”孤雁一听雷非口中的大姐二字,顿时满脸怒火,差点没一脚把他踹下去。雷非无奈,但是眉头舒展,露出了好看的笑容,驾驭着骨鹰,极速拔高,逆冲向蓝。“啊,让那个混血种跑了,哎呀,你们别管我了,赶紧去追啊,千万不能让她跑掉!”老七急的直跺脚。
“咦,我怎么看着那头骨鹰很像你的坐骑啊”。一个男生狐疑的对身边的同伴道。“我擦,那就是我的坐骑!”夜里,麒麟城的郊外。一座破败的驿楼里,雷非炖了一锅汤,像这种驿楼在每座城市的郊外都有,它们是供生灵歇脚的地方,这里也摆放了一些简单的炊具,供行人吃口热食。别问雷非一个大男生怎么会做饭,在他被接回雷府之前,他曾在蛮牢中生活了好些年,在那里,如果连最基本的生活能力都没有,早就死在蛮牢里了。“来,喝完鸽子汤吧,很补的!”雷非盛了一碗递给孤雁,这野鸽是雷非黑前打到的。若是平时,抓只野鸽对雷非来还真挺难,可是当他骑在骨鹰上,那就变成随便抓抓的事了。孤雁没有直接接过雷非的鸽子汤,而是紧紧的注视着他。“干嘛,你难道还怀疑我是坏人啊,我跟你一样,也是混血种,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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