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们几个,赶紧醒醒了!”
伴随着一阵粗鲁的敲门声,慵懒的拉米被叫醒,随即他伸开了双臂,做了一个大的懒腰。
“今天又是什么情况呀,我的诺瓦大人。”拉米呜咽的说道。
看他的样子,就像是没有睡好的感觉,这个房间中还有另外几个人。
“菲利克斯领主大人要我们集合,听说来了一对商人,他想让我们出去。”诺瓦道。
“商人?”拉米有些不可置信,“这鬼地方已经八百多年没有商人来过,怎么就突然冒出来一个?”
“现在的问题不是讨论商人是否来了,好像是领主大人,让你们赶紧起来去拦截他们。”诺瓦没好气的说道,“这他娘的是领主大人交给我的任务,赶紧的,赶紧的,赶紧起来!”
诺瓦略微有些生气,从某种方面来说,他还是一个小型的队长呢,我自己的麾下士兵却这么不听他们,一个个懒散无比。
“行了,行了,行了。知道了,五分钟之后马上到。”拉米接着将头蒙建发被子里。
最近将近四五年都没有打过仗了,他们手里恐怕都快拎不起一把刀,看了看墙角的生了锈的刀,拉米突然间叹了一口气。
很快他们就起床收拾好,穿戴好了盔甲。
值得一说的是,外面天寒地冻,他们所穿的盔甲都是套在厚厚的一层袄衣身上,但即使是如此,隔着身上的一层熬夜,也能够感受到天寒地冻对铠甲造成的威力。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北方的人不习惯穿铠甲,而是喜欢披着外套,更倾向于皮甲。
因为天气实在是太冷了,一身铠甲聚只会限制住他们的发挥。
很快,练兵场上就聚集了将近有两百多人,就已经算是整个艾弗森家族的所有兵力了。
可以看的出来,艾弗森家族的士兵一个个的都面带着慵懒,站没有个站相坐没有个坐像,手中的剑拿在手上也看不出来,一丝丝的锐利。
可以说面前就是一群土鸡瓦狗之辈,根本就没有一点士兵的模样。
很快,菲利克斯也来到了此处,他并没有穿着衣甲,他浑身上下也就套了一件由熊皮做成的大衣,这应该是整个城堡中最贵的衣服了。
“据我们情报勘探人员汇报,这座城又来了几只商队,我知道啊,各位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捞到油水了。而我家族也拖欠了一段时间的军费。”
“所以现在竟然天赐良机,那就要把握住机会,我宣布凡是抢到的东西都归你们所有。”菲利克斯环视四周一圈圈比较慵懒的士兵,轻轻笑着回答道。
底下的士兵听到这一句话,两只眼睛都放出了金光。艾弗森家族确实已经拖欠了很长时间的粮饷,也是为什么他们战斗兴致不高,甚至十分的慵懒,不务正业。
不过这样的好处就是每天吃着现成的粮食,而不用进行额外的工作,就是连领主自己也没有任何的强迫,对他们这些混吃等死的人来说也非常的舒服。
不过既然领主已经许诺了自己抢到什么就可以占有什么。那他们整个人都放飞出了隐藏许久的锋芒。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肯定是不能按照我们家族的名义去打劫。你们赶紧打扮成一些劫匪。”菲利克斯看样子是做这种事情的老手了,飞快的布置道。
其实干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就是将自己身上所有有关于艾弗森家族的纹章都给去除就行。
其实陈中的原住民一定是知道这种事情,只有自己的领主才能干得出来,但是如果当时没有露出任何一丝马脚,事后领主自然可以随他解释。
这一切都是心知肚明的。
“兄弟们,和我冲。”
一个个人露出了冷笑。
……
此时,华南笙带着先遣队和五十名盾兵先行进了城,进程中并没有想象中有来来往往的人,可以看出来,这座城仿佛像是一个死城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人。
笔直的主干道上见不到任何一个人,北风吹起刮来的只有一部分的冰晶小碎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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