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天气很好,崔有仁摘下了盔甲看了眼天空,是个睡午觉的好时间。
如果是在冀州,崔有仁肯定是抱着书在摇椅睡觉的,而现在,他在长安城外秦岭的外围小树林中。
在突厥来到长安之前,崔有仁就已经带着五千人先一步到了,只不过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一支军队的存在而已。
颉利的确对中原并不熟悉,没有排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威胁。
而情报的缺失也是突厥人最为欠缺的,相反正是崔有仁最看重的,这几天长安城内外都有他的人在。
虽然没有亲临,但是对现在的局势,崔有仁把控地很清楚,除了空城计外,李世民别无选择。
而今天,也就是渭水之盟缔结的日子,也是突厥人气势最低的时间。
“各位,奔波数日,接下来就是我等大放异彩的时间了。”
“让这天下,都知道我冀州男儿的本事!”
崔有仁将盔甲重新戴,对着树林中整装待发的骑兵们喊道。
“是!”
五千骑兵整齐呐喊,在山岭间休整几天,他们早已经养精蓄锐完毕了,正是大肆杀敌的好时机!
一身银白色盔甲的崔有仁驱使着胯下骏马第一个走出了树林,身后是整齐的五千骑兵,全身是墨色重甲,包括胯下的战马也不例外,人与马之间以活扣相连,不到最后一步绝不解下。
人和马匹的重甲全由骡马背负,来到长安附近直接进了秦岭休整,战马几乎没有消耗什么体力,处在最为力强的阶段。
此时穿戴了战甲,连鼻息的声音都变成的沉重许多,仿佛感受到了即将发生的大战。
这支军队,已经达到了出战的最巅峰时刻。
而在最前方,则是他们的将军,崔有仁。
一身银白的战甲在阳光的照耀下十分耀眼,单枪匹马走在五千墨色骑兵前方,手持一柄长枪,只是一眼看过去,就感受到了令人胆寒的锋锐。
这是一支枪头,枪芒锋锐无人能挡。
这片树林的位置很巧,距离突厥人的军帐只有几里路,这也是崔有仁选择这里的原因。
骑兵强就强在他的灵活性和平原的压制力,一旦战马的速度提升起来,步兵就只有结阵等着骑兵冲锋的份,往往会被溜死。
冷兵器时代,骑兵绝对是第一等的兵种。
而重骑兵则是最强军种,在正面的冲锋力绝对是最强的,一旦形成冲势,足以将轻骑兵直接撞飞,完全就是不讲道理。
三四里的距离,足够重骑兵发挥到的速度了。
而且崔有仁选择的军阵也很有说法,模仿的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发明的重骑兵连战法,也是那一时期最强的骑兵铁浮屠善用的战法。
每一百重骑兵组成一队,每骑以铁链相连,铁链装有数十片锋锐的刀片,足以当做收割生命的绞肉机。
这样的战法,每一百重骑互相连接,几乎形成一体,巨大的冲势将席卷前方的所有敌人。
就算是能招架住一名骑兵的斩击,但后续战马的冲击就足以将敌人撞死撞残,然后被中间的连锁刀片收割生命。
每一百骑就是一把刀,一层一层地将突厥骑兵的血肉削下来,宛若凌迟。
崔有仁要将这里当做是绞肉机埋骨地,以渭水河为界,将这二十万突厥骑兵全部封死在这里。
五千对二十万,崔有仁没有任何的担心,天时地利人和,全都在他这里,有什么好担心的。
古往今来所有以少胜多的战役都是归功于这三点,数量又有什么用,哪怕是百万大军,他也敢拔枪带队冲锋。
崔有仁怕的是突厥人被他杀破了胆,撒了腿地乱跑,那要将所有人追杀至死还是有难度的。
冬风好像比自己来时要暖和一些,也可能是盔甲的原因,崔有仁缓缓吐出一口气,将长枪对准了天空,
“随我,冲锋!!!”
崔有仁一声喊出,拍动胯下骏马,人已经第一个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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