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剑锋到达武成后的第二天,就找县令重审原案,通过仔细问讯,他很快弄清了原案的来龙去脉。
虽然此案确实很神秘,但与谋反之类毫无联系,只是在县令审案时在场旁听的州里派来查办此案的司法判司在上报时乱加上“谋反”二字才导致此案被定性为叛乱。
那天根据县令、县尉及当事人和案犯的叙述,此案的经过很快被崔剑锋还原,如实的展现在公众的视界前。
此案,也就是案发那天晚上一个叫魏康顺的村民因其妻被人杀害而在其村理正的陪同下飞马到县衙前擂鼓鸣冤开始上演的一出“戏”:
……
咚咚咚——
急速的击鼓声突然响起,打破了武成县县衙周边的傍晚的宁静。
时至黄昏,衙门前临街店铺大都已关门,白天的衙门前的门庭若市的景象渐已退去。
因为已到掌灯时分,武成这个小县城县衙前的十字小街除了一家刚杀完猪的小客栈门前仍亮着两盏灯笼,几个伙计坐在为杀猪而临时搭的土灶旁放着的几把竹编藤椅上,看着正在收拾刀具的屠夫谈笑外,周围因天黑而冷冷清清。
小店趁夜杀猪,或许是出于不影响白天的生意而选择夜深人静的时间。而此时,也是县衙里当差的人员回后院的时机,此时杀猪,也免得惊动坐在堂内的县太爷,反正庶民怕县官,古来有之。
唐代的县府里当差的人,无论是县令,还是衙役,一般是天亮而聚,天黑而散。时下正值仲夏,县令也就在、九点左右才下堂回后院自己的家中。
“哎,”刚击鼓下堂往更夫室里走着的县衙更夫突然听到身后响起沉闷的鸣冤鼓,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刚开门踏进更夫室内的一脚又抽回来,急急忙忙地甩门往回跑。
要明白,唐代武成这座小县城,近十年没发生过什么大案,除了衙役每天等县令下堂回家时不紧不慢地到衙门外击几下堂鼓,一来告知县府里当差的人员,县太爷回去了,你们也可以回家了;二来通过临街商户,告知晚上过来鸣冤的乡下赶来的农户,县衙当差的人员都回家了,有事明天来。
可今晚的鼓响,非同一般。
出了大事了!
值夜的衙役大惊失色,拖着慌乱的步伐跑出衙门,就着衙门两边挂着的灯笼,看清门前大鼓前站着两个乡下来的小伙,其中一个仍不停地猛敲大鼓。
“不要再打了!”县衙更夫冲出衙门一声短喝。
鼓声骤停,周围又恢复往日的宁静。
不过,此时街头不少已关了的店铺门旁的侧小门,走出些人,提着灯笼往这里张望。
“什么事?”衙役不悦地问。但他也注意到其中一个还牵着两匹马,那两匹马不停地喘着粗气,偶尔也摇头摆尾,蹬几下前足。
“我的婆姨被人杀了?”刚才敲鼓的那小伙把鼓槌往地上一摔,蹲在地上呜呜大哭起来。
婆姨,唐代乡下人对妻子的称谓,当时社会各阶层对亲友的称谓与今天略有不同。
“可现在县令已下堂回家了,叫县尉、衙役也得等大半天时间呢。”县衙更夫有点为难:“要不,你们先跟我到更夫房里等着。我马上去禀报县令,让他派人去探案。”
“我叫陆桐,是怀南乡六合村里正。”那个牵着马的小伙阴沉着脸说:“他叫魏康顺,是我村三邻农户。”
“他的妻子被谁杀了?”
“现在还不清楚,耆老让我亲自跟他一起来报案的。”
耆老,相当于今天的乡长一类,但与今天的乡长不同点就是耆老不在唐代在册官吏之列。
唐代官员编制,最下边的就在县一级。其下的,只算是辅政人员。唐代县尉处理这类案件,其手下,当时既不叫捕快,也不叫不.良人。不.良人是指编制外的便衣人员,也就是辅佐,即常与盗匪混在一起的卧底的人员,因而引起民间误会,被称之为不.良人,其带头的,也被称为不.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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