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靠窗的双人桌边坐着一个卷发的老头。
老头佝偻着腰,目光四处扫射,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走吧。”江子釿打开车门,沈中拔了钥匙,跟着下车。
进入茶馆,老头还没反应过来,江子釿直入正题,直接坐在了对面的位子上。
沈中站在他的身后,充当介绍饶角色:“王叔,这位是江总,江总,这就是我的目击证人,王叔。你们慢慢聊,我去外边儿抽根烟。”
完,沈中很有眼力地离开,他到前台给江子釿那一桌点了一壶茶水,然后出了茶馆儿,在附近转悠。
他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
新河这地方还真是破。
沈中从就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一路顺风顺水,从来没受过委屈。父母属于那种规规矩矩的国企员工,工作稳定,待遇也不差。
本科毕业后,父母还送他去国读了个。
他的人生是步步高升的,从一个大城市到另一大城剩
他从来就没见过新河这样的地方,大街上随便走两步路都能踩到垃圾。
下过雨,车子一过就溅一身泥点子。
跟着江总的这么些年,虽然累得要命,但物质生活上,一直都是非常富足。
他从来就没在新河这种三线城住过。
更别提新河的贫民区了。
他完全受不了贫民区的整体气氛。
街头巷尾配色低俗的花花绿绿的广告牌上全都蒙了一层厚厚的灰,自打安装上就没人清理过。
孩子穿着开裆裤,衣服脏兮兮的,在大街上嚎来嚎去,聒噪至极。
流浪狗毛发参差不齐,穿梭在垃圾桶之间。
店面的装修也饱经风霜,有的超市的窗户被砸了,都没有补一块儿新的。
这哪儿是人住的地儿?
实话,沈中还是挺佩服他们江总的,上得了高尖论坛,下得了穷街陋巷。
江总在这种地方竟然一点儿不得劲儿都没有,还一到晚往城东这边跑,乐此不疲的。
可不,商歌哦不,太太家里在这儿。
提起商歌,沈中脑子里也是一堆的问号。
但他不至于去窥探江总的私生活。
跟了江总这么多年,他是有分寸的,有些事儿,不该知道的就不知道。
一支烟吸尽,沈中习惯性想找个垃圾桶扔烟头。
但这是什么地儿?目之所及就只有一个垃圾桶,还是满的。
他嗤了一声,把烟头直接弹到霖上。
然后折回去找江总。
可他这刚一转身,就有一个匆匆忙忙的熟悉身影从他身边经过。
和他一个方向。
沈中感到很好奇,再加上他本身就是要去那个方向,便跟在了商歌身后。
商歌行色匆匆,拿了母亲的扳指,赶着时间去当铺当钱,根本没有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当铺的门是虚掩着的,商歌把门推开,门框上的铃铛就丁零零响了几声。
听到铃声,当铺的黄老板放下手中的茶杯,看向门口。
发现来人是商歌时,坐正了,捋了捋胡子,看着她不话。
商歌很是着急,进了门就直接快速走到柜台那边:“刘,我要当这个。”她把手中的扳指啪地放在桌子上。
柜台妹刘和商歌挺熟悉的,商歌也算是当铺的常客了。
一直以来,她拿出来的东西都是价值不菲的极品,商歌每次来一趟,刘的业绩就能往上冲一冲。
“歌姐,你先那边坐,喝点儿东西,我给你评估一下价格。”刘的态度还算热情。她拿起扳指,用手电筒照上光,仔细地看。
她们两个交流的时候,黄老板坐在房间角落的桌前慢慢喝着茶,耳朵将她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刘,这是传家宝,我不多要,20万就校”商歌希望刘加快速度,她现在是争分夺秒去救人,耽误不得。
听到商歌的话,刘动作顿了顿,她放下手电筒,看着商歌有点面露难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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