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齐眉铜棍一头是尖矛,另一头的刺刀卡榫上装上刺刀后,全长两米多,两头都可以用来刺击,刺刀一头还可以砍削,这个武器的威力就大得多了。
掂掂重量估摸有个二三十斤,也还不算太重,握着粗细也比较合用。
看看剩的熟铜还有一些,慕昆便用完剩下的熟铜,照样给诺雅也做了一根铜矛,这根铜矛略细短一些,估摸能有个十几斤重,一头做成尖锐的矛头,这样好让她能有个近战的武器。
匕首只能肉搏,杀伤山狼的时候难免会受伤,而弓箭是用来远攻的,慕昆觉得诺雅的锋锐匕首很有用处,准备留着继续用,暂时还不会还给诺雅,目前她正缺近战的武器。
慕昆在之前找的磨刀石上倒了些水,把两根铜矛尖都磨锋利了,又多做了二、三十个黄铜箭簇以补充消耗,做完这一切时,天早已大亮了,又是一个晴天。
慕昆把刺刀上在了铜棍一头的卡榫上,拿着挥舞了一番,感觉力战群狼的信心大增,毕竟这把刺刀可是锋锐无比的利刃,现代制刀工艺的巅峰作品,加上铜棍后,狼便无法近身,实战威力倍增。
慕昆带着东西从山梁顶上下来,进了山洞把新做制铜箭簇的竹箭杆都配好装上,放进了随身的箭筒里,洞里此时还剩一半的存箭。
拿着两根铜矛出来,见诺雅正专心地盯着群狼,听到他的脚步声转头看了他一眼,
“去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你在上厕所时也被蛇咬了,说不定是晕倒在厕所里了,正琢磨着要不要去找你呢。”
看她那促狭的表情,当然不会是真的这么认为,只是在开他的玩笑罢了。
慕昆就当没听到,把小号的铜矛插在她身边立着,
“为了奖励你杀狼有功,救我一命,这个铜矛就归你了。”
诺雅拿着比划了几下,使着还算趁手,看来慕昆也是有心了,心里挺高兴,嘴上却说,
“怎么不把匕首还我啊?”
“那现在是我的东西,不存在还你这种说法,而且目前它在我的手上,或许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诺雅不置可否地说,
“趁人之危的家伙,连表达心意都这么没有诚意。”
慕昆想了想,
“这样吧,我做的那把备用虎筋角弓,从现在起就是你的了,等它干了我给弓配上虎筋弓弦,你就拿去用吧,附赠你一个蟒皮箭筒,30支铜箭。这样满意了吧?”
诺雅的确很喜欢那把小一点的虎筋角弓,她爱好骑射,也喜欢收藏好弓。
“这还差不多,不过这把匕首我迟早是要换回来的,那可是我父亲赠给我的,是我的家族世代相传的宝刃,你知道我父亲为什么会赠给我吗?”
慕昆一直留意着狼的动静,并不打算回答。
诺雅撇撇嘴,不太满意他的反应。
“我父亲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那把匕首是让我大婚时和丈夫互赠的信物,它只应该挂在我丈夫的腰上,以后再传给我儿子。”
“好吧,我答应你,如果你能离开这里,我会把匕首还给你,不过,我认为短时间离开这里的可能性很低。你赶紧去睡吧,等中午起来,做好饭吃完了再来替我。”
诺雅想,匕首留给你用着,就当暂时拿虎筋角弓来交换好了。进了慕昆山洞,看弓还是半干的,估计明天就能用了,将铜矛放在身侧,直接躺在慕昆山洞里的刃齿虎皮上睡了。
慕昆的山洞更大更暖和,硝过的虎皮睡着也既温暖又舒适。睡在慕昆山洞里,有事情起来应付一下也方便,还省得在自己洞里再点火堆了。
群狼围困,二人同仇敌忾,不知不觉间,诺雅已经放松了对慕昆的戒心。
慕昆一直等着山狼王露头去袭击它,不过山狼王很狡猾,一直躲在树林深处不肯出来。
山狼分成了三拨,一拨去觅食,一拨在睡觉,还有五六只趴在树林边,不时盯着慕昆这里的动静。
之前死去被群狼拖走的狼,料想是被它们自己吃了,狼在必要的时候,连自己的狼崽子都能吃掉,慕昆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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