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索姆斯河逆流北上可以直接进入吉翁公国的腹地,然后再上岸沿陆路行走一天左右就可以抵达公国的首都昆恩。
在接到吉翁公爵夫人邀请信的第四天中午,弗林站在专门雇来的商船之上,看着码头上便宜老爹和老妈随着商船移动渐渐远去的身影,慢慢发呆。
经过两天的努力,他总算成功的劝说便宜老爹还有手下的封臣们接受了自己的提议接受吉翁公爵夫人的邀请前往昆恩,然后又花了差不多的时间,让便宜老妈也答应放自己出去。
这个工作并不轻松,尤其是做便宜老妈的思想工作尤为艰难,坚持认为是便宜老爹害怕吉翁公爵的威吓只顾自己的身家性命才狠心逼着儿子出去送死的子爵夫人,很自然的把所有的怒气撒到了便宜老爹身上,至少弗林认为哪怕自己最终还是走了之后很长时间之内贝恩子爵大人都要在书房过夜了。
不管怎么说最终昆恩之行还是顺利启程了,临行之际泪眼婆娑的子爵夫人搂着宝贝儿子百般不舍,眼泪跟口水把弗林的衣服都沾湿了好大一片,另外千叮咛万嘱咐差点把开船时间拖到晚上。
坦白来说,弗林也不想拿自己的小命冒险走这一趟惹得子爵夫人如此伤心欲绝,但是除此之外他也想不出别的办法,就好象当初他面对扈从们打完架之后一样,不管愿不愿意都要硬着头皮去面对,谁叫他是身为贝恩家族的继承人这个身份呢。
”少爷,要不要进船舱里待会。“迪贝利很不识趣的冒了出来,打断了弗林小小的离别感伤的情绪。
用袖子擦干净脸上子爵夫人留下的痕迹,免得被嘲笑是自己在哭鼻子,给贝恩家丢脸,正好湿掉的衣服也可以换掉,弗林转身询问道:“大概多长时间可以到昆恩?”
迪贝利这家伙呆头呆脑的显然不会注意应该预估行程时间的问题,张着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不是因为酒馆之战给弗林留下了太深的印象,这次出门他也不会入选护卫的行列,好在阿图斯男爵从船舱里冒了出来,替他回答道:“我们过了今天再有两天时间可以抵达谢罗儿,到那里下船换成马车,再跑两天就能到达昆恩了。”
总共四天半的话,这个路程并不算短,自己要在路上遭受一段奔波了,弗林不禁暗暗嘀咕:“这要是有高铁,不对,哪怕是过去最慢的那种绿皮车估计都要跑的比现在快得多了。”
抱怨归抱怨,对于这个中世纪时代的魔幻时空,弗林并没有什么办法,即便是弗林觉得还算有些见识的阿图斯男爵,要是跟他讲起这世界上有日行一百公里的交通工具存在,估计他只会当自己是在讲奇幻故事,在他的印象当中哪怕是传说中的生活在密林深处的独角兽也跑不了这么快,而且也不可能不吃不喝不休息一直按照这种速度跑下去。
跟这群原始人没什么好说的,缺乏可以交流的共同语言,弗林只能闷闷不乐的选择走进船舱,准备把衣服换下来。
为了确保这趟旅途尽可能的安全,贝恩子爵夫妇几乎把领地里头所有具备点像样战斗力的人都挑选了一遍,除了弗林亲自点名的阿图斯和迪贝利,另外还有五个勇士十二个普通扈从,其中就包括酒馆之战当中的五个人。如果不是有两个家伙伤势一直没好,那八个家伙估计都在入选行列,尽管弗林已经因为这些家伙的贪杯误事倒了一次大霉,但是这些家伙的战斗力还是可以的,只能捏着鼻子带着他们一起上路。
因为选人工作主要是子爵夫妇主持,弗林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显然子爵夫妇关心的还是老提比斯派人暗杀他们的宝贝儿子的问题,选人的标准就是能不能打为第一优先条件,但弗林觉得最大的威胁肯定不是面对面的厮杀,那也太小瞧了老提比斯的手段了。他更需要一些智商上能给自己帮上忙的人才,来面对未来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阴谋诡计,所以才坚持挑选了阿图斯男爵作为随行侍卫的领导。可惜智商属于稀缺才能,弗林认识的人当中除了阿图斯勉强拿得出手,也找不出第二个可以推荐的人选,所以整个队伍还是充斥了大量满脑子都是肌肉的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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