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
我和他关系也越来越铁了,几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兄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看网络。
这是一个呗许多人看不起的爱好。
不过。
对我们而言。
网络却能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比他们那些装模作样说什么高雅情趣的爱好好玩许多呢。
日子一天天的过。
我始终无法忘记。
两年的一天。
大概是在一个下雨的晚吧,吃过饭之后,他突然约我出来吃烧烤,在烧烤摊的灯火当中他欲言又止。
好几次我问他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他都是摇了摇头,给我递一串大腰子。
而待酒过三巡之后。
大概是酒精让他的胆子突然大了许多吧,他突然抬起头用眼睛盯着我,前所未有的认真。
“如果我写一本会咋样啊?”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
还有。
某种我到现在都不怎么明白的情绪。
“你疯了吧?”
我有些吃惊了:“正常人怎么可能写得出?动辄几百万字,你应该作文都没及格过吧?”
“哦。”
听了我的话,他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
我大概三个月没见过他了。
等再见时。
又是公交车。
相比较之前清秀的模样,他的改变让我险些无法相认,简直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完全发生了改变。
稀疏的胡茬,颓废的脸……这真的是当初女装能羡慕死我的那个他吗?怎么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我很惊讶。
隐隐有着一种猜测。
听说他真的开始写了。
QQ签名都是请大家关注我新书等等。难不成是写将他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是的,作者好像都不怎么爱惜形象。
为大众所不接受。
“你……好巧呀。”他看到了公交车的我。
打招呼的时候有些尴尬。
我笑着回应。
经过一番交流过后,我们又重新找回了朋友的感觉,说话的时候,他也没有之前那么别扭了。
谈起他写的事情。
他让我去看,兴致勃勃的让我去看,说绝对完爆斗破,踩死凡人。
我有点不相信。
于是。
在回到家里过后,我就忍不住去看了。
我努力的看了一天。
说实话。
我是真的很努力想要看下去,但是,无论我如何的努力,却都没办法像是看其他一样入迷。
最后。
真的只能放弃了,我其实很想从他的书里找出一丝一毫的亮点,来吸引我继续强忍着不舒服的感觉看下去。
然而很遗憾。
我最终也是失败了。
他的书。
也不出我的意外,并没有能够如同他预想的那一般大火。甚至于,都没有能够成功签约。
也许他就此消沉下去的原因就是这个吧。
那件事情过后。
我们已经半年没有联系过了,他的QQ动态也没再过,头像没有亮起来过,我不知道这是隐身还是不在线。
有时候想起他。
我脑海里依然会冒出他女装时的美艳,以及写过后不修边幅的邋遢。
转眼间。
时间就到了14年。
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六月,夏日炎炎的时候。
“喂,XX,出来唱歌。”
电话响起。
我很意外能接到他的电话,听得出,他的声音很高兴。不,是一种畅快。这语气感染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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