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蒙蒂大帝国派遣使团,想要与斯里兰卡缔结盟约,如果我的情报没出错的话,您二位应该就是正副使吧。
陈枫,你隐藏的够深呐,但还是瞒不过我的慧眼,打从见你的第一眼起,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只是没想到原本身份这么尊贵,竟是艾泽西亚的王爵?
把两位尊贵的来客这样绑着,真是我的罪过啊!”
蒙哥马利站起身来,扬起布满疮痕的手掌,用剑锋割断麻绳,放陈枫和霜奕自由。
“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们吗?”蒙哥马利将剑收鞘。
“那肯定是有所图?总不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吧。”陈枫揉了揉发麻的手腕,悄悄地将一张金属卡牌藏在衣袖间。
“你救过我和骷髅族,这只是一方面。”
蒙哥马利顿了顿神,继续道:“为什么蒙蒂大帝国非要和精灵族结盟呢?它们以前也只不过是我们的猎物而已,靠着和人族商贩来往,建起城楼,将骷髅族挡在外面。”
无论是迦森峡谷,还是斯内森林,都一览无遗,没有任何防御工事。
但斯里兰卡却拥有一座高墙林立的都城,原因很简单,精灵靠纺织的仙绸为代价,来换取人族商贩帮忙修筑城墙和街道,这青砖红瓦,都来自艾泽西亚。
毫不夸张地,斯里兰卡能够统治格伦菲尔,功劳全部来自海外。
以前的斯里兰卡,都是栅栏城墙,被骷髅和鬼面人联合剿杀,每年都会有数百万只精灵成了盘中餐,但都城建立后,骷髅就很难再碰到精灵了。
即便是外围的城池,比如石像城,也有防线和陷阱,这些先进的技术都是来源于艾泽西亚。
在都城建立后,精灵族顺势崛起,靠从艾泽西亚购买的刀剑矛盾,数次主动征战敌,将骷髅族和鬼族打到投降为止。
两族被迫联盟,才侥幸存活,但也只能生活在偏远山区。
现如今精灵族誓要做格伦菲尔的统治者,再次发动战争,鬼族节节溃败,命悬一线才将希望都寄托到血继诅咒的身上,既然不能赢,那就一起死。
可他们才研究了短短20年,幸载培养出一只蛊虫,但繁衍一代后便陨落。
而骷髅族呢,整整两百年不间断,从血族被屠戮后,便着手研究,一直到现在,才勉强能够打造出一支完整的血尸军团。
“我知道艾泽西亚现在已经步入帝国文明,百族统一,兵力强悍,至少领先我们格伦菲尔几百年,所以你们崇尚强者,选择和斯里兰卡的精灵族结盟,这些我都能理解,并不责备二位。”
“但……请随我来!”
罢,蒙哥马利走到前方带路,将陈枫和霜奕引到一处悬崖边。
山脚下,云雾缭绕,但仍旧能够看清楚密密麻麻的骷髅,排着整齐的军阵。
“看,这是骷髅族精心培养的十万血尸军团,能够轻松屠杀百万精灵卫兵,现在的我们才是格伦菲尔最强的种族,没有之一。”
蒙哥马利向陈枫和霜奕展示血尸军团,算是简单的阅兵。
除了血尸军团外,蒙哥马利还保留了几万年幼的孩童,他们是正常的,并没有被感染,是骷髅族最后的希望。
打江山交由血尸军团来事先,而守江山,只能靠这些稚子。
“他们能听懂你的命令?”
悬崖底下的骷髅军团,不同外面见人就啃的血尸,他们更像是训练有素的精兵强将,能够服从首领蒙哥马利的调遣。
“这些都是被精心筛选过的,百里挑一的存在,除了战力强悍、不惧死亡外,和正常骷髅没啥两样,并不会啃食其它种族。
而外面其他血尸,都只能算是试验出错的失败品。”蒙哥马利解释道。
但他并未向陈枫和霜奕明,这些血尸军团其实寿命仅有三年,那是蛊虫能存活的最长期限,等时间到了,他们,包括蒙哥马利,都会变成一抔烂泥巴。
正如鬼族擎苍首领所言,与其坐以待毙,被精灵灭族,还不如奋起搏命。
“很强!”陈枫点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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