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棍,警棍在哪呢?都给我放那,谁敢拿走了,劳资毙了他。”丁凡耷拉着脑袋,又抬了起来,费劲的睁开眼,腥红的目光瞅了瞅陈北山,一下子愣住了,傻傻的笑了笑,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指着他的鼻子,粗俗的嚷着:“认识,认识,你不是陈南山吗?开窑子的鸭公,呵呵。”
陈北山一听他连自己名字都说错了,双眼流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阴冷,架着丁凡就去了中间那个客房。
把他放到床上时,陈北山像是审视着一只狡猾的狐狸,从头到尾挨个地方看着,期盼着能从哪个地方,或者某个细节观察出这家伙是装的。
“丁凡,这玩意我给你放会计柜子里保管吧,你可没少喝啊。”他的手碰在了丁凡腰带的枪套上,轻轻的动了动,就像帮着解下来。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手枪,旁边子弹夹上插满了进餐仓的子弹!
“喝,喝,什么玩意,钱包,枪,你统统拿走,林叔,咱俩是朋友,你这个人识交!”丁凡醉醺醺的说着,双眼朦胧,伸长了胳膊,抓着陈北山的手,绷着嘴,凑上去要亲人家。
陈北山也是个好喝的家伙,开着旅馆,自然明白这家伙十有是喝醉了。
“嗯嗯,帮你保管啊……”陈北山使劲往外挣着,又不能太用力了,一只手轻轻的摁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果断的摸向手枪!
手枪沉沉的,重量和一个成年人的脑袋差不多,被他抓住了枪柄,打开了枪套防护套,一下子抓在了手里。
黑皴皴的枪离开了枪套,虽然只是一点点,可陈北山双眼已经按捺不住从来没有过的狂喜,似乎都能听到自己心脏在急剧的狂跳,暗想:“天呐,这是真枪啊,民警的,竟然被我拿到了。”
他几乎看到了下一秒后的情景:自己把丁凡的大五四手枪顺走了,第二天丁凡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林家铺子也去翻了个遍,连枪的影子都没找到。
而许久之后,道上的人风言风语的流传着是他弄到手了,陈北山的名字一时间在社会上各个犯罪群体里被奉若神明,连白义白狼也不得不让自己另立山头。
可他打死他也没有想到丁凡打了个激灵,昏昏沉沉的胡乱说着什么,猛的一转转身,本能的拍了下肚子,手枪枪柄上系着的枪杠猛的拽了一下,手枪从他手里跌落出来。
这枪杠足有半个手指头那么粗,黑中透着黄色,是实打实的老牛皮加工制作而成,虽然年头长了,可越是久经风雨越结实,一下子把二斤半的手枪拽了回来。
“啊……”陈北山顿时嘴巴长得能装下一个大个头的鸭蛋了,眼珠子瞪得溜圆,额头上的汗水一下子冒了出来。
他现在处在亢奋的喜悦和莫大担心交错的复杂心情中,心理敏感的像吹弹可破的薄纸,让丁凡突发的情况给吓着呢,只觉的双腿灌了铅似得,想往后躲一下,硬是没走出去。
还好,丁凡只是转了下身,习惯性的抓了下手枪,塞到自己肚子边上,转身呼呼大睡了。
丁凡的呼噜声不大,均匀而又节奏,看样子是睡熟了,可陈北山轻轻的摸了摸脑门,顿时感觉裤裆里有些湿乎乎的,心里暗自庆幸起来:“吓死我了,这要是回手给我一枪,老子死了都白死。”
从丁凡房间里出来,悄声给他关上门,他一点都没耽搁,牵过来墙根的自行车,向着西南角白义的住处疾驰而去。
一个四周高高板杖子的小院里,白义正坐房间的躺椅上,娴熟的摸着玉扳指,听着收音机正在播的水浒,嘴里跟着哼着:“那花和尚鲁智深,痛快的饮下了一碗酒,看了一眼头顶吵人的乌鸦,遥望了下合抱粗的垂杨柳,顿时……”
陈北山走进来,淡淡的说了声:“老大,我来了。”
“噢,什么情况,说吧。”白义脸上的凶狠瞬间烟消云散了些,史无前例的说的平静淡定。
这可不是他平时的做派,从他出来混以来,一直靠着打打杀杀混起来的,别说办事不利的兄弟,就是表现不错的小弟,自己一时间心情不好了,直接抡起巴掌就开扇了。
现在,他发现陈北山有些不对劲,好像根本就不怕自己似得,表情上那么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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