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话题很快转移到旅行的细节上,以及对接下来十几场演出的期待。
在绝大多数的“正常人”眼中,这样的粉丝行为很难理解。
不顾自己的生活也要去追逐偶像的脚步,绝对是追星追的脑子瓦特了。
但对于康格里夫-爱德华和他的朋友们来说,却是乐在其中,生活或许艰苦了些,但却不缺少乐趣和希望。
越是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就越是容易满足,能够从任何小事中得到最本质的快乐。
…………
与康格里夫-爱德华和他的朋友们相比,另一个群体的粉丝,由于经济情况要好得多,所讨论的内容几乎都围绕在演出本身上。
哪怕是同一支乐队的粉丝,同样也分出了许多小团队。
通常而言,这些小团体之间泾渭分明,有一定的联系,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互不打扰。
原因很简单,不同阶层的人很难融合到一起,哪怕有共同的爱好,大多数情况下也聊不到一块去。
比如当几个人在聊着咬牙买了张前排VIP门票,接下来几个月要吃土的时候,突然有个富二代问一句“何不食肉糜?”,绝对会瞬间冷场。
上东区的一家高档夜店里,几个富人阶层出身的粉丝正在开着party。
“那首《绝不屈服》唱的太棒了!简直太TM燃!”
一个年轻人兴奋地手舞足蹈,似乎觉得不够过瘾,又扯着嗓子嚎了几句。
如果不是在隔音出色的包厢里,这个举动绝对会引来其他客人的不满,说不定会当场打起来。
“我还是最喜欢《夏季(Summertime)》,这种轻柔的歌最适合我。”
另一个少年脸上带着遗憾的表情,摇头叹道:“一个好好的朋克乐队,干嘛去玩重金属。多出几张《青春》,《希望》这样的专辑多好。”
“金属我喜欢,朋克我也喜欢。只要是他们唱的歌,我都喜欢!”
说话的家伙似乎喝醉了,舌头打着卷,举着啤酒瓶,口齿不清地说道:“敬摇滚!”
没人搭理这家伙,坐在中间的人开口道:“只有我觉得安妮唱的《沉默这些年》也很棒吗?感觉安妮也应该做主唱,如果她出了个人专辑,我至少要买一千张。”
“哇,原来你是这样的家伙!”
最开始说话的那人瞪大了眼睛,故意做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大声道:“别说了,拔剑吧,情敌!”
其他人也开始纷纷起哄,闹了一阵,突然有个人开口道:“可惜没有唱《We.Will.Rock.You》,我最喜欢这首歌了。”
乐队成立至今已经快三年,《We.Will.Rock.You》仍然是传唱度最高的一首歌。
节奏简单,容易上口,就是它最大的优势。
“这首歌完全值得每一场演唱会都唱一次。”
喜欢《We.Will.Rock.You》的人不少,立刻就有人表示赞同:“可惜乐队好像不太喜欢唱这首歌,估计是怕被贴上固定的标签吧。”
越是上流社会,就越重视后代的教育,否则再庞大的家业也不够败的。
那种脑残富二代,只会出现在文学作品里,或者是暴发户家庭中。
在场的这些人,或许平时的做派很符合“纨绔二代”的标签,例如张扬、奢靡等等,但能力却一点都不差。
从乐队这几年来的表现,分析出这一点,对这些二代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等下……”
有个短发女孩突然开口问道:“你们讨论的是哪支乐队?”
——并不是所有人都去看了乐队的演出,尤其是对摇滚不太感兴趣的女孩们,大多都是被从家里叫出来的。
“Darkness,这几年最好的摇滚乐队。”
一个男孩开口道:“我们一起去看了他们的演出,很精彩,可惜你们不喜欢摇滚。”
“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过。”
短发女孩皱起眉头,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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