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品牌做休闲服装是很正常的,找乐坛、好莱坞的明星代言也很常见。
但是,找明星代言,也是需要考虑到理念和形象是否一致的问题。
阿迪达斯的理念,却和摇滚音乐所宣扬的个性、叛逆等等,没有任何的关系。
如果换成是耐克,或许罗杰还会理解。
毕竟这两家虽然都是世界最大的运动品牌之一,但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却完全不同。
阿迪达斯代表正统,而耐克则是叛逆的挑战者。
“我也觉得这个不太合适。”
明星接代言也是需要考虑企业或是产品的形象,和明星自身形象是否相符。
除非是那种只考虑钱,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不然绝对不会胡乱接下和自身定位不符的代言产品。
西奥多很快揭过了这个话题,问道:“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你倾向于哪家?”
这两家也是一直针锋相对的企业。
在广告、明星代言等花费上,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一直都处于世界前列。
能和这两大快乐水品牌比广告投入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几家来。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各种各样破纪录的天价代言合同,几乎都是出自这两家的手笔。
当然,天价只会出现在各个领域的顶级巨星身上。
Darkness乐队这样的二线明星,顶多也就拿到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合同。
“哪家给的钱多就跟哪家签,让他们互相竞争去吧。”
罗杰几乎没怎么思考,就给出了答复。
别说罗杰不怎么喜欢喝快乐水,就算是喜欢这两个品牌中的一个,这点个人喜好问题在利益面前也不值一提。
胖子倒是很喜欢喝百事可乐,不过就算代言了可口可乐,也不影响他私下里喝百事,别在媒体前这么干就是了。
想了想,罗杰又补充了一句:“尽量签短约,乐队还处于上升期,签长约对我们不利。”
“那我就跟他们先谈着。”
西奥多点点头,然后问道:“广告片方面,乐队的要求呢?”
广告片肯定是要拍的,否则合同百分之百会谈崩。
据罗杰所知,快乐水的代言人从来没有只拍平面广告的。
这个年代的电视广告,以及几年后的互联网视频广告,才是快乐水最主要的广告投放方式。
而不是海报、杂志和报纸。
快乐水的厂商都很有钱,财大气粗,条件自然不可能和小家子气的乐器商人相比。
话说回来,如果Final肯出到每年百万美元以上的代言费,罗杰也愿意给他们拍广告片。
只是这家卖琴的厂商出不起,或者说不肯出这个价。
“广告片可以拍,但是要尽量少,最好只拍一部。”
罗杰想了想,补充了一条:“如果乐队要参与商业活动,得额外加钱,而且不能影响乐队的其它工作。”
广告代言的收入只是外快,罗杰很清楚乐队的根本在哪里。
…………
“可乐?”
中午吃饭的时候,安妮听到罗杰谈起这事,用胳膊肘捅了捅理查森,说道:“胖子,你不是特别喜欢喝可乐吗?可以让他们给你免费供应一辈子的可乐。”
理查森举起手中的啤酒晃了晃,说道:“自从认识罗杰以后,我最喜欢喝的东西已经从可乐变成啤酒了。”
酒鬼的传染力是非常惊人的。
仅次于王境泽、鸽子、柠檬以及复读机。
“说起来,可口可乐好像有个很励志的故事来着。”
安妮咬着叉子回忆了半天,不确定地说道:“可口可乐第一年只卖出去了20多瓶还是30多瓶来着,然后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做成市值全球第一的超级集团。”
这个励志故事罗杰也曾经听过。
“然后第二年,创始人就把配方专利卖掉了。”
罗杰忍不住补完了这碗毒鸡汤,说道:“靠着大财团的资金支持,才有了可口可乐这个全球最畅销的饮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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