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相比于唱片发行公司来说,唱片制作的盈利能力要差远了,对有兴趣进入乐坛发展的新人的吸引力,也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如果当初不是实在没有其它的选择,罗杰也不会和一家发行几乎完全依赖别人的公司签约。
不过唱片发行行业投资的门槛却很高,比好莱坞还要高得多。
资金方面的要求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发行渠道。
从二十世纪娱乐从业十几年,都没有建立起可堪大任的发行渠道上,就能看出这有多困难了。
和好莱坞一部电影动辄数千万、上亿美元的投入不同。
唱片业出一张专辑,哪怕是最顶级的制作标准,所有的成本全部加起来,也就是百万美元级别。
制作周期也要短得多,反而是销售周期,比起电影来要长很多。
至少在数字唱片完全取代实体唱片之前是这样。
但制作出唱片,不代表它就能出现在音像店里。
首先需要通过北美唱片业协会以及政.府部门的审核,获得相应的出版许可。
这一点就会难住很多刚入行的新人,唱片业协会的席位被主流唱片公司牢牢把持,将符合出版标准的唱片封杀倒是没那个本事,但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拖上几个月,却不是什么难事。
由此带来的资金回收压力,就足以让许多小规模的独立唱片公司破产。
即使熬过了这一关,没有足够的发行渠道,在经销商那里的议价能力也会很差,利润大部分都会被经销商和零售商分走。
甚至于,有的经销商根本不愿意购买非主流唱片公司发行的唱片,哪怕质量有足够的保证。
除此之外,还有媒体宣传渠道、资金回笼周期等各种各样的难关。
可以说,在数字唱片繁荣发展起来之前,没有根基的新人,想要涉足这个行业,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收购一家有足够底蕴的唱片公司。
但是这种收购,需要的资金可就多了,乐队未必买得起。
没有发行渠道的辣鸡唱片公司买回来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自己注册个新的。
而发行渠道完善、人员保留完整的公司,一般不会有人轻易脱手,即使卖,也必然是一个高价。
其实还有另一条路可以选择,自己开一家唱片公司,然后用乐队的名气,把这家公司给“养”起来。
事实上,很多大牌歌手或者乐队,在有了足够的资本之后,都会选择这么做。
当然,继续和大牌唱片公司合作的也不在少数,两者大约各占百分之五十。
自己开公司赚钱更多,而和大公司合作,对名气和地位的帮助更大,至于如何选择,就要看自己的想法了。
不过最大的问题在于,乐队和二十世纪娱乐的合同还有接近四年,这短时间里,乐队的名气,对开拓“自己的发行渠道”帮助几乎为零。
如果不拿自己的作品开路,经销商大多不会买账。
而等到唱片合约到期再说?
先不谈这几年美元贬值的问题,等合约到期,早就进入了数字唱片时代,那个时候唱片公司之间的竞争只会更加激烈。
罗杰坐在电脑前,苦思冥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金属猴子】乐队的加里-贝尔曾经无意间提到过,他们乐队的合同快要到期,到时候会选择自己开公司。
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而且也可以加深双方之间的盟友关系。
或许还可以把【本森的烟火】、【A】等乐队都拉进来。
罗杰一直信奉一个原则,单纯的友情和单纯的利益关系都不可靠,只有感情+利益结合的方式,才是值得信赖的盟友。
四支乐队之间的友情不缺,利益牵扯虽然有,但却太少了些。
一起做投资、利益共享,对于加深几方之间的关系也有不小的帮助,唯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的分寸要把握好,否则就会弄巧成拙。
不过如何说服加里,让对方同意自己在唱片公司里入股,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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