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复枪使用简单、后坐力轻、也足够安全。
但缺点就是射程近、准度低。
更何况,罗杰一帮人都是玩枪的菜鸟,打不中才正常,能打中也是靠运气。
一个下午下来,一行人只打到了两只猎物。
格雷西打中了一头野鹿,而安妮则打死了一只兔子。
至于罗杰,两手空空,什么收获都没有。
“你是怎么做到的?”
安妮好奇地向格雷西问道。
这个家伙只开了一枪,就收获了最大的一份猎物。
“我瞄准的是另一头鹿。”
格雷西尴尬地挠了挠头,说道:“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就打到这只了。”
简而言之……蒙的。
倒是农场主,在半个小时里,连续打到了两只兔子、一只不知道是什么的鸟类。
新手和老猎人的差距,由此可见一斑。
“这些应该够晚餐了。”
农场主将一堆猎物的尸体搬上皮卡,载着罗杰一行返回农场。
农场主的妻子是个非常出色的家庭主妇,做菜很好吃,至少符合罗杰的口味。
——这一家子是咸党,不是甜党那种异端。
烤肉、兔肉羹、还有农场自种的各种蔬菜,晚餐非常的丰盛。
一帮人围在篝火前,吃着烤肉,喝着啤酒。
倒是让罗杰怀念起了前世的生活。
虽然季节不一样,太平洋对岸那个国家的撸串,也和西式的大块烤肉完全不同。
但在上一世,罗杰也很喜欢约上几个朋友,一起撸串喝酒,尤其是夏天。
“罗杰,我要听你唱歌!”
安妮突然喊了一句。
“唱什么?”
罗杰晃了晃手里的啤酒瓶,说道:“我们的乐器都没带,你打算让我清唱?”
“清唱怎么了?”
安妮不满地反驳了一句,威胁道:“快唱,不然我告诉艾琳你在澳洲到处勾搭妹子。”
“……”
罗杰无语地盯着安妮看了半天,摇了摇头,说道:“随便你。”
这种威胁,对罗杰一点用都没有。
让罗杰意外的是,安妮并没有继续纠缠下去,反而跑去找农场主的妻子,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过了一会,农场主的妻子拿来一把木吉他,交到安妮手中。
“现在有伴奏了,你可以唱了吧?”
安妮得意地朝罗杰扬了扬下巴,不等罗杰开口,手指轻轻在琴弦上扫过,开口道:“快唱快唱。”
罗杰已经听出了这段旋律是哪首歌。
乐队下一张专辑里的歌曲,雷蒙斯(Ramones)乐队的《不想长大(I.Don't.Wanna.Grow.Up)》。
这支乐队是北美朋克摇滚的鼻祖,比S手枪乐队还要早几年,不过名气远远不如后者。
雷蒙斯乐队对朋克摇滚最大的贡献在于,他们将摇滚乐重新分解成了最基本的元素:四和弦。
这也是朋克摇滚的雏形。
不过朋克摇滚真正被发扬、壮大起来,依靠的还是S手枪乐队所带动起的朋克运动。
和古典重金属不同的是,雷蒙斯、S手枪时期的古典朋克摇滚,对现在的歌迷来说,接受度是很低的。
大多数金属歌迷会疯狂崇拜齐柏林飞艇、深紫、黑色安息日等老牌传奇乐队。
但朋克歌迷在提到雷蒙斯、S手枪的时候,大多目的是装逼,而不是真正有多喜欢他们的歌。
其中大部分人甚至听不完S手枪乐队的一张完整专辑。
毕竟古典朋克和后来朋克复兴时期的朋克摇滚风格大相径庭,完全可以说成是两种不同的摇滚风格。
简单来说,古典朋克已经过时了。
不过雷蒙斯乐队这首《不想长大》,从歌曲风格上来讲,其实距离复兴朋克要更近一些。
也是为数不多的,在这个年代依然可以被【绝大多数】摇滚歌迷所接受的古典朋克单曲。
摇滚教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百发小说网http://www.baifabohui.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