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身上的是日式黑帮的那种纹身,但胳膊上却纹的哥特式图案组合,放在一起给人一种怪异无比的感觉。
“说起纹身,罗杰,现在整个乐队就你一个人没有纹身。”
安妮拿起酒瓶,边喝边开口,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搞一个?”
安妮所说的“整个乐队”,包含了格雷西等三名候补成员,一共六个人。
“明年,我已经让玛姬帮我物色合适的纹身师了。”
罗杰盘算了片刻,开口道:“大概在明年夏天吧,那时候应该是在闭关录歌,至少两三个月不会出现在媒体面前。”
对于纹身这玩意,罗杰曾经迷恋过一段时间,不过现在,既不喜欢,也不讨厌。
不过作为一个摇滚明星而言,纹身几乎可以说是必需品。
尤其是北美的摇滚明星,纵观整个摇滚音乐的历史,就找不出来一个没有纹身的家伙。
化妆什么的就已经耗过去了不少的时间,三人喝着酒聊了一阵子,就到了乐队出场的时间。
体育馆级,尤其是观众席布置成四方形的体育馆演出,换乐队的时候总是有些麻烦。
演出暂停了一段时间,几个工作人员帮着理查森和贾森,把鼓和键盘抬上舞台。
虽然说几支乐队共用一套鼓和键盘的影响不大,但用别人的家伙,总是没有自己的来的顺手。
看到罗杰的脸出现在大屏幕上,观众席上一片欢呼。
不知道谁起的头,节奏感十足的拍手、跺脚的声音,很快就在观众席上响了起来,连成一片。
罗杰稍稍有些错愕,不过只是楞了几秒钟,就恢复了正常。
这不是乐队计划好的,甚至今天本来就没打算唱这首歌。
不过看观众这反应,似乎不唱也不行了。
没办法,谁让这首歌几乎成了乐队现场演出的代表。
说起Darkness乐队,不同的歌迷最喜欢的歌或许会有所不同。
但要说起乐队的现场,所有的歌迷第一个想到的,都会是这一首歌。
罗杰朝着安妮几人打了个手势,理查森的鼓棒重重地敲在鼓上。
“伙计,你是个只会大声嚷嚷的孩子,在街头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大人物。你搞得灰头土脸,狼狈无比,把瓶罐到处踢来踢去。”
罗杰在唱出第一段的时候,就把话筒从支架上拿了下来,大声喊了一句:“Singin’”,然后高举起右手,将话筒对准观众的方向。
“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
一首歌结束之后,乐队又回到原本的计划上去。
罗杰朝安妮使了个眼色,两人换了个位置。
短促而强劲的前奏过后,罗杰的手没有放在琴弦上,而是拿起了话筒。
“这首歌不是写给那些伤心的人,上帝不会庇佑没有信仰的祈祷者。我不希望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家伙,你将会听到我的心声,当我大声呐喊出来的时候。”
这首歌的贝斯,罗杰完全交给了格雷西来弹,全神贯注于歌唱之中。
音量猛地拔高,大声唱道:“这就是我的人生!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我不乞求能够长生不老,我只想趁我活着的时候认真生活。”
这是一个和原版不同的改动,但这样声嘶力竭地嘶吼,却更加适合现场。
在无数歌迷的欢呼声中,安妮、理查森,格雷西等人一起对着话筒,低声轻唱道:“It’s.My.Life。”
“我的心就像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就像弗兰克说得那样,我走我自己的路,我只想趁我活着的时候认真生活,这就是我的人生。”
在这一段里,拔高的只是音量,而不是音调,对罗杰而言,仅仅只是有些负担,但难度上却说不上大。
《It’s.My.Life》和《We.Will.Rock.You》一样,都是非常适合调动起现场气氛的歌。
虽然两者的风格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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