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蒙哥马利是这个世界最负盛名的乐评人,在业内的影响力非常大,尤其是在北美。
不过,就和任何一个行业的评论家一样,史蒂文-蒙哥马利对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发挥其影响力的舞台,还是在颁奖季的时候。
这位两次获得普利策奖的乐评家,对于格莱美、北美音乐人协会奖等诸多奖项的评委,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能够得到这位乐评家的评论,无论是好评还是负面评价,至少都能有效提高《怪胎》专辑的关注度。
当然,如果是后者,恐怕未必是什么好事。
不过现在考虑获奖的事还有点早,罗杰只是略微关注了一下,就将注意力转回到了新专辑的项目上。
在之前的佩内洛普音乐节上,乐队已经演奏过一首这张专辑的曲目。
《Zombie》。
这首歌的风格已经足够黑暗了,而在罗杰的专辑中,却有至少一半的歌,会比它更加黑暗。
但即便如此,黑暗风依然不是专辑的核心元素。
核心依旧是朋克,或者说流行朋克。
和上一张《怪胎》专辑不同,在新专辑的选择上,罗杰没有考虑其它风格的乐队。
全部是朋克,或者由朋克衍生出的摇滚风格。
比如《Zombie》的垃圾摇滚风格。
按照罗杰的想法,每一张完整的专辑,罗杰、安妮以及理查森,每人都要有至少一支单曲,来突出自己的乐器。
可以是展示技巧,也可以是简单,但却突出某件乐器的编曲方式。
每个人都有展现自己的机会,相对来说也更加“公平”一些。
比如说在之前的《怪胎》专辑中。
《Basket.Case》的鼓,以及《Dark.ies》的贝斯,就属于难度比较大,音色也比较突出的。
而《In.The.End》,就仅仅只是用大段的solo来突出吉他的地位,难度上却不算高。
这一点在新专辑中也有所体现。
原本,罗杰是打算用音乐节上演奏过的《Zombie》,来突出鼓的音色。
这一首歌的原版之中,鼓,或者说所有的乐器,都不是非常突出,唯一突出的是泰勒-摩森性感的小烟嗓。
考虑到这支乐队是怎么来的,嗯,这一点都不奇怪。
在之前排练的尝试中,罗杰却发现,若是将这首歌的乐器部分放大,突出,虽然演奏的难度依然不高,但鼓的节奏却是非常出色的。
因此,原本的计划,就是用这一首歌来突出理查森的鼓。
不过,理查森却提出了另一个想法。
他看上了罗杰给安妮的吉他准备的歌。
emical.Romance,【我的化学罗曼蒂克】乐队,一支非常特殊的另类摇滚乐队。
这支乐队存在的时间并不长,2002年成立,2013年即宣布解散,甚至没有给出解散的原因。
许多粉丝在各种场合猜测、讨论这是为什么,但是始终未能得到官方的回应——无论是乐队成员,还是唱片公司。
直到2014年,乐队的队长、主唱杰拉德-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在乐队解散之前的最后一张专辑制作时,染上了酗酒的恶习(应该说又?)。
为了纠正这一错误,G胖决定解散乐队,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
引用G胖的原话:“这是为了拯救我自己,我不希望我的女儿因此失去父亲。”
嗯,这个理由确实很强大,强大到几乎炸掉北美的摇滚乐坛。
摇滚乐队确实都挺喜欢胡闹,但胡闹到这个地步的,不说绝无仅有,但也是非常罕见了。
采访报道之后,引来了粉丝们的怒骂,称这样的行为太过于儿戏,是对粉丝的不负责。
一位歌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愤怒地表示:“你TMD戒酒不就完事了?乐队跟你喝酒有个屁关系!你TMD这就是在忽悠我们!”
好像,也许,粉丝们的指责确实没什么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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