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之前就说好的事情,一直到现在才有时间。
从这一点上来看,也能看出乐队忙到什么程度了。
平日里,哪有什么好好吃饭的时间?几乎都是用外卖和快餐来解决肚皮问题的。
“个人爱好,我觉得中餐很好吃。”
罗杰当然不会说自己的身世和来历,随口扯了个理由:“另外,我说的是正宗的中餐,不是按照这边口味改良的那种。希望你们吃得惯。”
对于这个问题,罗杰报以怀疑的态度。
可不是说什么食物好吃,就能征服全世界的。
就连太平洋对岸的那个国家,都一直存在甜党和咸党之争,何况是一个从文化到人种都截然不同的国度?
这边的中餐,很大程度上,对罗杰来说和黑暗料理没什么区别。
当然,是指的常见的那种,按照本土的口味改良的版本。
你能想象用奶油做的宫保鸡丁吗?
还有用番茄酱煮的粥、甜椒做的麻婆豆腐……
天知道北美人对甜食到底有多大的执念。
总之罗杰尝试过几次之后,就再也不敢碰这些玩意了,还不如汉堡之类的快餐。
至少看起来正常一点,不会出现那种“看起来是辣的其实是甜的”之类的问题。
经过多番打听——主要是指在网上发帖询问。
罗杰终于找到了一家能够做正宗中餐的店。
当然,就和开在这个国家的其它中餐店一样,除非客人专门提出要求,否则平时卖的还是本土化的版本。
至于味道,罗杰之前来试过一次,算不上很好,但也不算差了。
反正隔着一个太平洋,能吃到正宗的中餐就已经是很难得的事情了,不要指望能有多出色。
现在又不是十年后那个移民潮大规模爆发的年代,正宗中餐的材料,想要在这边买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至少八角桂圆之类的调料,罗杰就从来没有在超市见到过。
拐进唐人街,找地方停好车。
就和大多数唐人街的中餐馆一样,这里的老板和服务员都以华人为主。
装修和布局也是中式复古的风格,比如八仙桌和木质的高背座椅。
坐进包间,罗杰没有急着翻菜单,而是问道:“你们两个,要正宗的中餐,还是适合北美人口味的改良版?这家店两种都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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