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我进去吗?还是说我在这里不受欢迎?”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罗杰总觉得维罗妮卡的眼神有些咄咄逼人。
不过,心理年龄三十多岁的罗杰显然不会与这种小女生计较什么,让开身子,开口道:“请进,房间有些乱,别介意。”
维罗妮卡的老爹就在不远处朝这里盯着,虽然不知道这对父女是怎么想的,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罗杰并没有关上门。
“为什么不关门?”维罗妮卡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脸上的笑容中蕴含着一种莫名的意味。
“我可不想被你老爹装进后备箱里,拉到荒漠中枪毙掉。”罗杰开了个玩笑,然后拿起贝斯,坐到床边,开口道:“如果你不嫌弃的话,电视旁边是我中午买的矿泉水,你可以喝那瓶还没打开的。”
然后,罗杰指了指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说道:“你最好坐下来,这样站着我会觉得很有压力。”
“可以点歌吗?我想听格林特的《Night,Night》。”
少女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小口,一副自来熟的模样。
“抱歉,格林特是乡村歌手,而且你说的那首歌里也没有用到贝斯这件乐器。”罗杰翻了个白眼,摇头道:“我擅长的是摇滚,而且我更喜欢弹自己写的歌。”
罗杰恬不知耻地往自己脸上贴上“原创”标签,这是罗杰为自己设定的人设之一。
作为一个明星,或者立志成为明星的人,人设非常重要,但真假却不重要,只要不被拆穿,假的也是真的。
只要不去触碰那些二战之前就被创作出来的经典,前世的音乐,与这个世界并没有任何重叠,说是原创,也不会有人站出来反对。
事实上,如果单单只是摇滚的话,也根本不存在重复的可能。因为这种音乐形式是在四十年代末期才开始出现的,而那个时候,两个世界的轨迹早已发生了偏转。
“那你弹什么我就听什么。”
少女显然并不是一个摇滚迷,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我先弹几首,你听听好不好听。”
罗杰随口说了一句,就低下了头。
手指一触碰到琴弦上,罗杰立刻专注于贝斯的世界里,似乎忘记了还有一个听众在。
没有任何铺垫,从第一个音符开始,就进入到了高潮。
多少带着点炫耀技巧的心思在,罗杰所弹的这首歌难度非常高,几乎无法看清手指的动作,只能看到一道道残影。
音阶变化不大,但却很明显,节奏也很快。
旋律上不算出彩,只能说是合格,这是贝斯的硬伤。
但配上炫技一般的弹奏,效果却非常惊人。
一曲结束,罗杰揉了揉发酸的手腕,苦笑起来,平时练琴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一弹起炫技的高难度曲子,缺陷立刻就爆发出来了。
这具身体的技巧强是强了,体力却差了很多,这种高强度的曲子恐怕弹上两三首就会脱力,如果未来要进行演出,这样的体力根本支撑不下来。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维罗妮卡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一幕。
罗杰想了一下,开口道:“《Love.my.bones》。”
这首歌弹的有些累,罗杰需要让手指休息一两分钟,才能继续练习下去。
贝斯的琴弦很粗,按起来比吉他要费力许多,简单些的曲子还好,如《Love.my.bones》这样的高难度训练曲,一般人甚至无法坚持弹完整首。
哪怕罗杰这副身体经历过大量的练习,弹一遍下来也觉得非常吃力,尤其是在罗杰为了炫耀技巧,特意加快了速度的情况下。
想到这里,罗杰默默做了一个决定,以后一定要每天抽出一段时间,锻炼一下体力,尤其是手指和手腕的力量。
“你刚才那个动作叫什么?我好像没见别人用过。”
维罗妮卡比划着左手,做出一个手势。
罗杰将右手四指弯曲,大拇指翘起,挂在琴弦上,问道:“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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