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军哨声响起,有小队长看见了这边的争斗,大怒,但他自己不敢一人过来挑战猎狗,于是吹响了军哨。
军哨惊动了百夫长,百夫长骑马过来,带着一队气势汹汹的克里冈后勤兵。这些士兵虽然是后勤兵,个个都是一身匪气。这是克里冈军的传统气质,尚武、争勇斗狠是他们的基本素质。
猎狗对周围的情形视而不见,他转身,看着抵住胸膛的剑尖:“士兵,收起你的剑。”他的半边被火焰烧伤的脸、他的眼睛、他的语气和神情。无一不令人畏惧。
士兵怯了,但他听见了奔过来的同袍们。
“大人,你先放下珊莎。这不符合规矩。”
“去你吗的规矩。”猎狗转身就走,士兵犹豫了一下,这剑是刺还是不刺?
他想起了最高长官记事本说的话:“后勤兵才是最牛鼻的兵,没有批准,任何将军来领物资,一律不给。谁敢用强,先打,一定要打赢,出了事,老子承担。”
士兵的长剑就刺了过来!
猎狗的衣服里面有锁子甲,他和魔山一样,上战场冲锋会穿铠甲,板甲,平时穿锁子甲。板甲那玩意太沉重,平时才不会去穿它。
剑尖上的力量刚触及锁子甲,猎狗就动了,侧身,长剑刺过,嘶啦,把猎狗的外套切开,很显然不能穿了。
猎狗左手夹着珊莎,右手空着,侧身进步,伸手就把士兵头上的头盔抓了下来,用力敲在士兵的头上,嘭的一声,士兵眼冒金星,双腿发软,整个世界都在摇晃,轰然栽倒,就好像一截断木。
另一名被猎狗一推就倒的士兵早就爬了起来,长剑也拔了出来,只是不敢阻拦行凶的猎狗。猎狗的那一推,他感觉就是一座小山撞上了胸口,即使爬了起来,呼吸也一直不太顺畅,仿佛胸口还有什么东西塌着。
猎狗把头盔丢在地上,看看被利刃几乎切成两片的外套,啐了一口唾沫:“去你吗的!杂碎!”
珊莎还在拼命挣扎,猎狗骂道:“别闹,小姐,你想不想回家?”
马蹄声响,百夫长来到,手里是一柄长枪。身后,是如狼似虎的后勤兵,个个瞅着猎狗就好像是仇人。
一个后勤里洗衣洗帐篷和为骑士们洗披风的女子不重要,但猎狗不把后勤兵放在眼里的行为,很重要。
他肆意践踏了后勤兵的尊严!
“大人,放下她。”百夫长喝道。
“滚!”猎狗不屑的再啐了一口唾沫。
百夫长是个少年,但显然是个狠角色:“大人,我不管你和魔山大人是什么关系,你违反了军令,我现在有权要求你放下这个女子。”
“她是我的侍女。”
“让我看你的腰牌,大人。”
“腰牌没有。”
“兄弟们,列阵。”百夫长大吼。
“嗬!”百名士兵立即列阵,长枪放平,枪尖对准猎狗。
“猎狗!”百夫长已经不再称呼他为大人,“你一定不放下她,我就有权下令格杀。”
猎狗真没有想到一个区区后勤百夫长如此硬气,他在王宫里的时候,什么百夫长骑士爵士,都是想踩就踩。乔佛里国王也会在他面前收敛,不会命令他去做一些有损战士荣耀的事:比如欺负女子和老人。
猎狗缓缓放下珊莎。
他不是怕了百夫长的威胁,他是怕伤了珊莎。
这些士兵自然不会知道珊莎姓史塔克。
猎狗无意再跟在魔山身边,每次看见魔山,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父亲和妹妹的死,但是现在要他动手去杀了魔山,他发觉自己已经变了,他做不到。
猎狗决定离开魔山,离开克里冈军,这样就再也不用看见魔山的那张脸。王宫是回不去了,西境回去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天地之大,猎狗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哪里,但他知道一件事:他需要钱!
不管他要去哪里,想做什么,猎狗都需要钱。但他没有钱,这就是一个问题。
魔山有钱,就好像他会变钱出来似的,谁也不知道魔山的钱从哪里来的,总是有黄灿灿的金龙从他的军务处里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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