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虽然话玩笑,但实非蠢人,如果这李老爷稍微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立马就能够卷铺盖走人,因为,这本来就是一场讲不明白的娶亲,就算是在王孟之前生活的现代社会之中,也难相亲的双方经过短暂的见了一面之后,就可以是结婚的,这样结婚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闪婚?
王孟也得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况且,这李艳花看起来虽然样貌不丑,但是,无法细看,否则的话,到底是给人轻浮来之感,似乎完全是情场老手,她对王孟,大部分不过是假意的笑容,这不,刚才还和王孟一起准备给宾客敬酒的,现在又把人家王孟一个人扔在了这里。
李老爷也懒得和王孟多废话。
爷爷早就已经喝的花乱坠,甚至还唱起了曲,可怜的王孟,明明是大喜之日,却偏偏显得形单影只起来。
这个时候,倒是旁边忽然冒出来一个青衣女子,看起来不过二八年纪,眼神灵动,俏皮可爱,一看就是一个鬼灵精,这要是在王孟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女孩子,肯定就是班上的活跃分子,但凡班里要举办什么活动了,她估计第一个报名。
“哈哈,怎么了?新郎官?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呢?”
“你谁呀?”王孟眉毛一皱,显然不是很想和这女的搭话,本来人家王孟今的心情就不是很好的。
“我叫宁潇儿,我是本县县令的千金大姐。”女子乐呵呵的到,手里竟然还端着酒杯。
本来按理来,女子应该不可以这样容易的喝酒的,尤其是所谓的正规人家的女子,不过,似乎北宋民风倒是很有些自由了,这宁潇儿喝起酒来,到似乎也不输须眉。
“哼,哪里有人自称千金大姐的,大姐?”
王孟端起手里的酒杯和这宁潇儿手里的酒杯碰了碰,然后又点零头,算是示意了。
王孟一饮而尽,心中闷气,似乎也释放了不少。
至于这宁潇儿似乎还有很多话要和王孟,只可惜,那边早就有人来招呼王孟,是新郎官赶紧去里屋,准备拜堂成亲了。
王孟自是五味杂陈,先前的兴奋劲早就消耗殆尽,他越来越觉得这场婚礼是一场阴谋,可是一时之间,王孟也很难具体的清楚到底是哪里不对,所以,对于这可怜兮兮的王孟,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只希望这都是王孟自己多想了,其实人家李艳花有可能就是一眼看中了他,也不定呀。
毕竟,缘分这种东西,向来都是奇妙的很。
比如这清河村的的孔秀,要家里也算是家道殷实,虽然肯定是不能够和这腰缠万贯的武仙县的李老爷相比,但是,作为一个农村人家,能够有这样的家道,也就已然算是日子过得比较的红火了,可惜这王孟,还真的是有些不知道高地厚,当初人家孔秀都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了,只要王孟愿意,那么,孔秀也就愿意,两个人一起搭伙过日子,岂不是很好的事情。
可惜,现在这些都已经晚了。
这边王孟在这武仙县的李老爷府里,也是张灯结彩的,热热闹闹的,各路人马,都汇聚到了李府之郑
然后,在这清河村,就在这河边上,坐着一个人,这人也不是别人,就是这痴情女子孔秀。
孔秀心里有些堵得慌,虽然孔秀并不是那种不明白事理的人,感情这种东西,似乎从来也不好强买强卖,更何况,现在的孔秀,也不过才十六岁而已,她着什么急呢,难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这王孟,除了这不学无术的破落户,还就没有其他的好男人了?
“哼!臭子!自己不知道珍惜!将来有你后悔的!呜呜呜”
孔秀一开始还好好的,后来着着,自己就先哭了,看的出来,可怜的孔秀呀,也真的是被王孟这子在感情上伤害的挺狠的,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应该去和这王孟相亲,索性也就没有这档子事情了,如今,倒是藕断丝连,孔秀还真的就喜欢上了这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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