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06年的时候,《纽约客》就撰写过,北美的媒体其实都和那些娱乐巨头有关联:没有哪个人的屁股是干净的,当有人危害那些娱乐巨头的利益时,他们有无数种方式弄死你。
正因如此,罗兰-艾伦和施瓦辛格参加首映,被人拍到,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是在互联网尚未到来之前,在那个年代,唯一一个让福克斯能够蹭热度宣传的方式。
没错,那个年代,连蹭个热度,都这么麻烦。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在第五十四章的时候写,‘福克斯会爱上罗兰’的理由。
因为他们若是不出现,福克斯是没办法借势宣传的。
没办法借势宣传,也就没办法影响第一周的票房。
没办法影响第一周的票房,制片方拿到的钱,就会少很多。
当然了,这是时代的因素,那个年代,影迷消息闭塞,没法参与。
所以消息方面的定价权,就在那些资本的手上。
而现在呢,情况就发生了非常大的转变了。
互联网时代,曝光个消息太快了。
想要完全封锁,根本就不可能。
当然了,现在除了固定分账、买断分账、阶梯式分账以外,其实还多了一种分账方式。
那就是‘在时间段分账与保底约定中求大者’的模式。
什么意思呢?
用《复联4》打个比方。
《复联4》第一周北美票房是35711万。
假设北美四千家院线的放映成本是8000万,迪士尼和院线商谈的分成比例是70%,而他们签订的保底额是60%的话,那就会出现两种计算方式。
第一种分账:(35711-8000)*0.7=19397.7万。
第二种保底:35711*0.6=21426.6万。
在这种情况下,明显是保底比分账高,所以迪士尼拿走21426.6万那部分钱。
这只是第一周。
之后的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数字也会往下降的。
当然了,写这个东西,主要还是为了解释一下,罗兰为什么连蹭个热度都这么麻烦。
因为那个时代的模式和现在的模式就是不一样的。
好莱坞的大规则都变化了一次,我要是还按照互联网时代的方式写,那不是闹吗?
最后,我看了评论,我前面那章没有指责的意思,你们说的很对,有的地方我的确是想太多了,我写的时候想要呈现一个完整的体系,所以就把和主角有关的东西加进去了。就像之前那个读者说的一样,主角像赚尽每一分钱的变态。
谢谢各位的善意提醒。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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