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水塘边,刘军看着水的浮漂。他的边不远,董刀正翻转着架在火的一条鲫鱼。
得罪了刘福,他是没有明着对付刘军,可暗地里还是动手了。
杨贵妃浴汤案件后的第三天,刘军就收到了调职通知,他被调到落马洲这里守水塘。
刘军的执勤岗位就在深甽河的边,一个没有名字的水塘。
人家守水塘就是真的守水塘,被发配到人迹罕至的小村庄,管的都是村民~猪丢了、鸡丢了,或者是邻里吵嘴的鸡毛蒜皮的事情。
规费和升职是别想了,可也胜在清净,要是没什么雄心大志,只图领一份薪水过日子,这里是不错的选择。
可刘军这里就不是了,他在这里才呆了不到两天,已经看到不下三十个逃港者。
一般的逃港者都会选择深甽湾那里游水去天水围、夏村,那条路线虽然路线比较长,可空档比较多,相对比较容易。
而刘军这里虽然只隔着一条深甽河,随意蹚水就能蹚过来,可岗哨较多,巡逻比较严密,很容易就死在边防的枪口之下。
敢走这条道的人,都是艺高人胆大比较彪悍的人,或是带着“特殊使命”的人,这年头“两边”来往还是比较紧密……
无论是从那边过来,还是从这边过去,都非常频繁。
“草丛里的那个兄弟,想过去就过去吧,我是个睁眼瞎,当我不存在就行了。”刘军眼睛盯着浮漂,嘴里大声喊道。
草丛里这个家伙有点倒霉,想从这里过去进市区,可正好遇到了一大早来这里钓鱼的刘军,这不,也就被困在那里动弹不得。
刘军已经换了两次饵料,可草丛里的那个家伙还是没有动弹。
“说你呢,要过就过去,不用当我在试你。不想过去,你就继续蹲着,我等下可叫支援了。”
听到刘军这么说,草丛里的家伙终于动了,站起来,谨慎的往刘军这边看了一眼,发现根本没有人在意他,他这才倒退着走了几步,等达到安全距离,他这才加快脚步离开。
“老爷,看走路的步伐应该是当过兵。”董刀翻动着手里的鲫鱼,抬头对刘军说道。
“嗯!”刘军不置可否的说道:“来或者去,这都不关我们的事。他们爱来就来,爱走就走,我们就权当没看见。”
“明白!”
……
午在塘边钓鱼,下午刘军就溜号了。
求是书店
短短几天没见,刘军明显的感觉宋经纶和之前的模样大相径庭,最直观的表现就在穿衣风格。
第一次在求是书店遇到宋经纶的时候,对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长衫,脚踩布鞋,整个人看去不修边幅,满满颓废感。
而这次再见,宋经纶虽然坐在相同的位置,身却换了一套崭新的西装,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鼻梁还挂着一副金丝眼镜。
他本来就面容清癯[qú],加这身装扮,知识分子的气质一览无余。
“老宋,穿西装打领带,准备勾搭姣婆啊?”刘军见柜台里的宋经纶正聚精会神捧着一本书,连自己来了都没发现,轻笑一声说道。
宋经纶见刘军到来,把书放在桌,站起身来招呼道:“刘生,早晨!”
刘军拿起宋经纶放在桌的书翻了翻,书面封皮写着《马伯乐》,作者是萧红,是一位特立独行,很有性格的女作家,被誉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
“马伯乐从小不愁吃、不愁穿,却也很少感受到亲情和爱抚。他害怕父亲的威严、蔑视父亲倾慕外国人的可笑可厌的作派,他也嫌恶太太的虚伪,他与他的家庭并不相融。
他感到自己犹如家中的奴仆一般,走路也是溜溜的。因而他敏感又胆怯,犹如一只被猎人追赶的惊疑的兔子,稍有风吹草动,拔腿就跑……
这本书,萧红当年就是在港岛这里完成的,我推荐你可以看看。”
宋经纶见刘军在翻看着桌的这本书,于是就推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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