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有些闷闷不乐,因为翠丝写书的事情。
戴尔芬买来了两匹马据我所知马匹可比马车要贵,从旧货市场搞来了一身破旧的便服,嘱咐我们把所有比匕首大的利器都放进马鞍袋里。我把随身携带的自制铁剑放进行囊,身上不值钱的皮质护甲就丢弃在路旁。
佛罗伦提换上了一身农夫的装束,但不愿意摘下阿凯的护符,戴尔芬叮咛把它塞进一衣服里面。翠丝在比人高的草丛中换上了一套破旧的麻布衣裤,那件漂亮的蓝色长裙就被收进了马鞍袋里。除了伊斯本以外都换上了无懈可击的伪装,而伊斯本本来就像个街边乞丐。
一行人摇身一变,成了从莫萨尔石山矿场来的失业矿工。
“给你。”我把腰间双重附魔的铁质匕首塞给翠丝。
“哇,谢谢你!”她高兴的接过匕首,“为什么给我?”
“以防万一。”我说:“我们这里除了你,都能保护自己,我觉得你需要一点防身的东西。”
我从鞘里取出匕首给她展示,匕首发出淡淡的蓝色光芒。
“它可以驱逐不死生物,驱逐湮灭生物。”我解释说:“如果你遭遇法师的召唤物,或者地穴里不死生物的袭击,这把匕首能够帮你化险为夷。可惜因为材料原因,它只能奏效大概三次。”
“真厉害……”翠丝感叹说:“这是哪来的?”
“我做的。”
“我都不知道你还精通附魔。”
“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也许我自己也不知道。”
戴尔芬突然从我俩之间穿过,“该启程了。”
我们五人牵着两匹马,和来往的居民没什么两样。
去洛里斯泰德的路上我们又经过了西部哨塔,这里原本作为据已经失去了围墙,哨塔也坍塌了大半,现在废墟已经被清理干净,重建计划也大概提上日程。守卫们继续在这里巡逻,一队人站在残余的城墙上放哨。
第一次做潜伏工作的我倍感紧张,于情于理就算他们认出我也没法拿我怎么样,这种紧张更多是来自兴奋。上次我想办法乔装打扮蒙混过关的时候,还是想让我堂哥化妆参加家长会,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是凄惨。
“等等!”一个擦身而过的守卫冲我们喊,一下子我的心跳快了好几倍,“我见过你。”
我们停下脚步慢慢转过来,戴尔芬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质问我是不是惹事了。我看回给她,作为白漫武卫被人认出来也情有可原嘛。
“我们没见过吧,长官。”戴尔芬恭维的说道:“我们只是从石山来的卑微工人。”
“不对……”他的眼睛从守卫头盔里挤成一条缝,慢慢走近我。
好紧张,要不要跟他摊牌啊。
“你。”结果他对着翠丝说道:“我们一定见过,我绝对不会忘记美女的容貌的,你是那个跟着虎人商队的小姐是吧。我在这干十年了,大家都叫我‘闻香识女人’。”
emmm,你要是多记住一些重要人物的样貌说不定就不会在这干十年了。
当天晚上我们抵达洛里斯泰德,洛里斯泰德是个农业重镇,被一块块农田包围。麦子已经收割完毕,剩下的枯黄茎杆处理完之后,农民就可以迎接这一年的寒假了。
这里比游戏描述的要大,酒馆自然也大。旅店有地下一层,和一楼一起承担起接待食客和饮者的场所,楼上则是客房。门前设有一排拴马架,和饮马的水槽。在这种没有自家马厩的小镇里,这便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了。
和马卓然说的一样,你可以在这里雇佣到银血氏族的雇佣兵,他们聚在当地的酒馆里,白天他们喝酒作乐,晚上他们也喝酒作乐。有些成员看起来根本不像是雇佣兵,身体瘦弱形容枯槁,好像是泡在斯库玛和蜜酒的缸里,腌制入味了。加上统一的马卡斯图腾钢制盔甲,像是没人想要购买的香菇炖鸡面,闲置在货架上。
这十几人中除了几个例外,往往不接受前往瑞驰领地以外的委托。那些人还有一些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法面对一伙真正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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