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很旧,看情况很可能已经停止出版,不然那摊位的妇人没理由敢直接开价两个金魂币。
听那妇人说这是武魂殿的一位封号斗罗年轻时所著,后来不清楚因为何故停止了再印刷。
翻了几页,刀锋觉得挺不错,最后花了大概半个金魂币拿下了。
小样,你们这些心黑的我还治不了你们了!
总之这讲价是一门艺术。
就看你在判断出对方大概底线的前提下能找出其多少不足之处了。
细细看了几页这书,刀锋发现这书还不错,介绍的虽有不少较普通的草药,但也有一些有特殊效果的,值得一看吧。
待到天明之时,刀锋没有早早出去,他的魂导器中不知什么原因,反正就是堆积了很多食物
看着近乎堆积了一个立方的小山,刀某人丝毫不慌,因为魂导器储存食物的效果还不错,十天半个月什么的味道绝对不会变。
吃了早饭,他又准备出去浪了。
啊!这堕落腐朽的无聊生活!
晃晃悠悠半个月过去了刀锋终于到达了他此行正式的第一站。
这一路走来刀锋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大概是少了些半道扛着大刀跳出来叫唤着什么“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过此路,留下卖路财”的友人。
可惜了,这里治安太好了点,一路走来风平浪静的,实在无聊。
不过一考虑到他自身不过是一个二十八级的小萌新,刀锋不得不赞美一声“愿岁月继续静好”。
随着车队进入了黎明之城。
看到了吗?车队。
开始时他可是发誓要丈量大地的,只不到半个月他就彻底放弃了自己的初心。
他也很无奈,只是面对那一双双带着真诚邀请他上车的眼眸,他如何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
实在是心中不忍伤了对方那一腔真诚啊!
为了他人,他终究是选择了违背自己的初心。
“刀小哥,我们到达目的地了,这就是黎明之城,方圆几百里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坐在刀锋身旁的一位身着战斗服的男子,三四十岁的模样,其体型虽是粗壮,但是整个人却有一种儒雅的气质,身音虽中气十足,但又不显得咄咄逼人。
“刘大哥,你是这的老熟人了,有没有好去处介绍介绍。”
“要说黎明之城最值得去的地方当然是黎明大斗魂场与西城的商业街,不过除了这两处还有位于较中心得安心拍卖行,位于”
待到进了城,刀锋向其告辞。
刘文书再度发出邀请:“刀小哥真的不来我家坐坐?正好我家的宝贝女儿明天也能回来了,她可是光明学院的高材生,十五岁就已经达到二十三级,还是个大美女哦!”
刀锋笑道:“刘大哥你越是这么说我就越不敢去,这一去怕是以后就不能叫你一声刘大哥了,得改成岳父大人。”
“你小子脸皮够厚的,想娶我们家凤飞的人都能绕这黎明之城一大圈!轮得到你?”刘文书脸色微红,不满的反驳。
“好好,是是,刘大哥你说的都对”
看着告辞离去的刀锋,他微微叹了口气。
走南闯北这么些年见过的人事物多了,这识人的本领还是有的,这年轻人的品性是真的不错。
何况他还是一位四十二级的魂师,观察力,敏锐度那都是不缺的,有意无意间的试探让他知道这少年定是位等级不低的魂师。
最重要的是这年轻人长得竟不比他年轻的时候差多少,这尤其难得。
相处两天,他真挺喜欢这个说话好听,长得好看,浑身散发着缥缈出尘气息的年轻人。
就是好像是个吃货,小零食什么的几乎就没断过,有魂导器了不起呀?!
而且修为不低,天赋出众,这年轻人他虽不求带回去其就能与自家宝贝一见钟情,但相处一下应该还是有些机会的。
能让他看上眼,觉得配得上自家宝贝女儿的年轻人真没几个。
难得在路边捡了一个,但终是错过,这倒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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