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穿了一双不对称的皮靴子和麻布衫裤,上衣还是开领短袖的,似乎完全免疫了北境的寒冷夜晚,此刻他脱下头上戴着的一顶苏格兰帽,露出一个没有头发的程亮脑袋。
林恩闻言忽然嘴角咧出开心的笑容,“你知道我是贵族,你还敢大咧咧的站在我面前?”
“嘿嘿,我的兄弟会想要从批货中分润一二,吃饭而已,又有什么敢不敢的。”
林恩点点头。
“原来是打劫的啊,是啊,现在这年头吃饭是要紧事,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似乎是跟了不短时间,我倒是挺好奇,你的兄弟会怎么不在荒郊野岭动身,反倒在白港城里来了?”
光头佬拿着帽子摇了摇,像是在给自己爽快的光头,送去凉风,他笑着说:“贵族大人说笑了,这批货在沿途压出的车辙印子,简直深如沟槽,盯上这批货的一定不止我的兄弟会,我相信这四周还有其他道上的兄弟,没人愿意在一支百人雇佣骑兵队手中虎口夺食,所以城里要比野外安全多了!”
雇佣骑兵?
林恩明白过来。
他哦了一声,“不少人都盯上了我的货?那你们知道马车里的货物是什么吗?”
“嘿嘿,”那光头佬眯着眼摇摇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不知道,所以才好奇。不过不管是什么东西,我们只拿走两成,不仅如此,我甚至还能替您将其他兄弟会也给打发走。”
“你的队伍在北境很有实力?”
这时候光头佬身后一个女人声音傲然道:“我们是无旗兄弟会的,七国没听说过我们的可不多。”
林恩闻言眨眨眼。
心道,无旗兄弟会?这帮人也真能诈唬,无旗兄弟会的老大,红袍僧在我面前乖得就跟只猫一样,我怎么不知道他的兄弟会在北境还有势力?
而此时,号称是无旗兄弟会头领的光老头,正抽出腰间的短剑,划开林恩面前一辆马车后裹着的油布。
洛夫伦举着骑士间想要上前的姿态,被林恩的眼神悄然阻止。
接着,光头佬很快伸手拍着光光的脑门,嘴角咧开一道巨大的弧线,十分夸张的笑着说:“我今天一定是受到光之王庇护了,娘的,这下发了。”
说完。
还用力的朝身后摆手,将刚才出声的女人,从身后招呼到他身边,他一把那个黑夜女人的衣衫扒拉开,伸手从她的领口探入,大力的揉搓着,对眼前闪发着灿烂金芒兴奋说:“莎莎!你马上要成为一位庄园主的女人了,知道吗?
对了,我知道你是淹神的祭司,老子给在淹神的祭坛,替你献上一箩筐金子的。
咦!那个贵族小子,你怎么不笑了,爷爷刚才看你很开心的样子,现在你的眼神看起来似乎想杀人?”
林恩认真的点点头。
“你刚才不是说只拿走两成吗?现在看起来不像?”
秃发哈哈大笑起来,是金子自然是要全部了,这些贵族净是些傻子。
他先是看着不远处举着骑士剑,迟疑不前的洛夫伦,又看了看被林恩约束着,只知道干瞪眼的魁梧憨牛。
最后又看了看身后,闻言笑作一团的兄弟会成员。
走上前,一脸不屑的把脑袋凑到,身材不显看似白皙文静的林恩面前,自以为对这些贵族的心思了如指掌。
指着自己的脖颈对林恩说:“想杀人来,老子教你怎么杀人,从这里刺,只要刺入了脖颈中,血就会喷涌而出,诸神都救不活的那种。
躲什么!把剑拿稳,对准了,莎莎!你看看,这些没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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