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
沈明轩背着一个黑色背包,出现在了一个很是豪华的小区,兴安小区。
这便是刘姨家所在的小区,乃是一个和春天小区般的高档小区。
小区之中到处可见的保时捷,宝马等车辆驶进驶出。
阳光透过云层,折射在高高的楼房,给楼房染了一层高贵的金黄色。
站在兴安小区门口,沈明轩掏出手机看了眼,小声地说道:
“四点三十五,多用了五分钟。”
说完便跨黑色背包,朝着兴安小区内部走去。
刚踏进兴安小区,走到安保室,便听一道爽朗的小声传来:
“哈哈哈!小沈呐,又来看刘痴梅那女人吗?”
沈明轩扭头看向了安保的方向,笑着对一名穿着制服的老头点头道:
“对啊,昨天刘姨打电话叫我今天去她吃饭。”
望着老头的目光似有似无一直盯着地放在自己挎着的黑色背包,沈明轩解释道:
“这不今天带点自家种的土特产,就来了。”
老头名叫李洪帐,乃是兴安小区的一名执勤保安,曾经为了方便沈明轩出入,刘痴梅特意带着沈明轩去老头那里混了个脸熟。
老头也知道沈明轩是复兴小区的,住在复兴小区的人一般都兴自个家里种些菜啊、瓜啊之类的,也就不再关注沈明轩背的黑色背包了。
“那小沈你赶紧的吧,现在也不早了。”
沈明轩从背包中摸出一节黄瓜,笑着说道:
“李大爷,你幸苦了,来,这是自家种的黄瓜,您尝尝。”
说完,便挎着背包走了进去。
李洪帐望着远去的沈明轩的身影,咬了一大口手中的黄瓜,微微感叹道:
“真是个好孩子啊。”
走进兴安小区,沈明轩径直朝着一栋高楼走去。
他的步伐显得很急促,似乎身带了什么贵重的物品。
沈明轩很快便来到了刘姨那栋楼。
“小轩。”
才刚刚走出电梯,便听一道无比欢喜的声音传来。
沈明轩抬眼,便见了刘姨那张满是笑容的脸。
在刘姨身旁还站着两人,那名年纪稍小的穿着一袭白色连体裙,扎着单马尾,干净且明媚,平心而论长得很不错,看着似乎比卢诗涵还要漂亮一点点。
只不过,其在看到沈明轩的第一眼微微蹙眉,似是不喜。
另外一人妆容精致,身材高挑,看着成熟了很多,两人应该是母女。
沈明轩看着这一幕,便大体知道刘姨为什么会一定要自己今天来她家吃饭,恐怕是存着别的心思。
就在沈明轩打量两人的时候,两人也在悄悄打量着沈明轩。
衣服洗得很干净,但是却像是一个农民工(没有什么其他意思),裤脚,衣袖沾满了灰尘应该是走路来的。
头发乱糟糟的,这是个不修边幅的臭男人。
唐初夏望着此时的沈明轩,这般总结到。
刘姨看到沈明轩的第一眼便直接前,道:
“你这孩子怎么搞的,你看你这满头大汗的。你不心疼自个儿,我还心疼呢。”
说着,毫不嫌弃地用衣袖擦了擦沈明轩额头的汗,然后便要伸手接过沈明轩手中的黑色背包。
沈明轩见状,连忙躲开之后,冲刘姨摇摇头道:
“不用了,刘姨,我自己能行。”
刘姨也不生气,反而畅快地笑道:
“好好!小轩心疼我,那就你自己背着吧。”
随后,刘姨拉着沈明轩走到那对母女身旁,笑着介绍道:
“小轩呐,这是你朱秀兰阿姨,这是你朱秀兰阿姨的女儿,叫唐初夏。”
说着,指着沈明轩道:
“秀兰呐,这就是我跟你常常提起的小轩。”
朱秀兰闻言,脸一下子多了几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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