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月城地处德克鲁国境最南端,以帝国本土的雅克安人居多,皮肤白皙,身材高大;也有一小部分亚叙亚汉、欧布里及尼格洛克人,大多是月食日后被困居于此,肤色表现分别为黄、白、黑。
得悉情况,他遂稍微侧开身子,待车子来到跟前,方提出想搭便车入城的想法。
“普利斯小镇的天气太过阴冷,浓雾似从迷雾之森中溢出来的一般,无论穿多厚的衣服都不会暖,连开电车的老佩恩也不太愿意往这边通行,每天只有一趟还拒不载物,每次补货都得我自己来。”
大胡子皱眉抱怨,从操作杆边拿起鹿皮水壶,仰头喝了一口,刺鼻的气息刹时弥漫开。
“是酒。”牧云心想,难怪车子开得歪歪扭扭。
“小伙子,幸好遇到了我,不然你今天只能走着前往暮月城,你去暮月城干什么?”
大胡子随手擦了壶口,将水袋递给牧云。
牧云接过,略略思索,仰头喝了一口,被河水冻湿的身体刹时有了热量,肤色慢慢变得红润,他似重新活了过来,对五纳尔的怨念才渐渐消散。
“我去暮月城,东城区,荆玫瑰街的45号投奔亲戚,我姑妈在那。”
将鹿皮袋子递还大胡子,牧云靠着车窗假寐。
他太困了,一日一夜的不眠不休,加上至少三天以上的死亡与伤口修复,他的能量几已耗尽,身体孱弱得像纸一样,诡语、呢喃、惹人精神错乱的隐诱低鸣,以及各种不可见、不可知、不可描述的怪物,他的精神饱受折磨。
他太想睡一觉了,不知不觉,便起了轻微鼾声。
窗外的风景在往后退,大片原野被积雪覆盖,光秃秃的树枝上,几只寒鸦聒噪,稚嫩的庄稼突破雪层,正缓慢生长,几只灰野兔蹦蹦跳跳,可可爱爱,嘴唇微张,剥夺了庄稼继续生长的希望。
皮卡车拉了太多货物,行驶在窄路正中,如一头行将就木的老牛,后面有装甲越野车在狂飙。
喇叭似是按下便没有松开,刺耳的长鸣叫将松鼠吓了个激灵,路边的蜈蚣、飞鸟、几只晃荡的野猪全部落荒而逃。
“圣父在上,原谅这个焦急而冒失的人吧。”大胡子条件反射般地祈祷,而后才向右打方向盘,嘴里还嘀咕着,愿你冲进德格里克河之中,让食人鱼与冰浪冷静你的头脑。
可一切都太慢了,来不及了。
装甲越野并未减速,擦着车窗撞了过去,转眼消失在弯道之外。
大胡子破口大骂,他的后视镜没了,一起没了的,还有左边的大灯和保险杆。
牧云在巨大的震动中苏醒,迷茫地抬起头,在大胡子的唾骂中明白事情的原委,遂下车帮忙将卡在路边的车轮抬了出来。
车子继续行驶,只是多了滋呀滋呀的声音。
“车不用修一下吗?”牧云感觉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可路还远。
“没时间的,小伙子,咱们不赶快点,或许就要被关在城外了。”大胡子边说边咒骂,一脚踩下油门,速度又快了一截:“你看到……哦,老天,你刚刚睡着了,这装甲车上的标记属于教会,这是值夜人的车,迷雾森林又有变故了,咱们得快一点。”
一路,牧云都在担惊受怕,既怕车子速度太快冲出道路,又怕车子突然解体,大胡子的手一直在抖,他的心情不似表面那么平静,牧云也是。
好在,安全抵达暮月城,望着以灰白色石头打造的城墙、穿着老式盔甲、拿着长柄武器的士兵们,牧云脑中又有一些记忆碎片闪烁而过。
他先陪大胡子去了他的店铺,帮着卸下货物,然后才说自己忘记带钱,让大胡子和他一起去取。
大胡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他是个很好的小伙子,以工代劳,不用给钱了,还说,牧云要是在城里不好安定,可以来找他,他的夜莺与猫需要招个伙计。
牧云谢过他的好意,转身前往北城,穿过几个街巷,错乱感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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