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紧接着,又有一颗砸向了伊力亚斯,也是一样,软绵绵的。
南云云在哪儿不高兴地看着俩人,不知道是刚睡醒午觉的起床气,还是看到他们没志气的样子生气。
艾一从后面走来,微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随后扬起头对着场的队员们说道:「强森教练没来的话,你们不会自己训练吗。刚刚如果是被强森而不是云云看到的话,会怎么样呢?」
听了艾一的这一番话,场的人们立刻老老实实地操练了起来。
麦德·强森是和恩修一起进来的,他们不知道聊了些什么,令后者不是很耐烦的样子。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万年都是那种样子。
自从听了故事以后,李楷更加放不下恩修了,一双眼没事就盯着他看。
他也总算是知道,为什么强森教练会对恩修有那么强大的包容心了。
迟到早退、当众怼教练、把人话当耳旁风都是恩修的日常状态。麦德·强森却从来都没有骂过他一句,更别说他以前常做的那些暴力手段了。
没想到强森教练也有如此柔情的一面……李楷想着,注视着恩修的眼神里充满了动容……
嗖——
啪!
直到这飞来的一颗篮球,打断了李楷的念想。
「呃……」他吃痛地摸着后腰,心想:这手法,定是那个老强森……
「都什么时候了,还连个球都接不住!啊?发什么呆!」麦德·强森一边骂着,一边向他走过来。
「呵呵,我说教练啊,哪有人往人家后背传球的啊?您这是传球失误吧?」
「少废话!」强森在他腰又补了一巴掌:「跑圈去。」
「是。」
一边恩修瞥了他们一眼,像无语的路人一样,冷漠的路过。
奇怪的是,这次的强森教练,面对强敌,确实没有布置下什么不一样的训练任务。
只剩十天了。
十天后,他们就要遇到他曾经辉煌过的那只队伍了——马尔斯赤城队,现在叫星火燎原队(SPA)。
距今二十多年前了。
当时的麦德·强森仍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大好青年,在联盟中炙手可热的超级明星。
当时媒体对他的评价是:无人能及!他是篮球技术和身体素质达到的最完美的结合。他那身强壮的肢能轻而易举地把对手挤开。他在进攻端、防守端、和篮板下皆占尽了优势。
就算他没有选择篮球,他也是一位可以在任何一种体育项目取得超凡成就的体育奇才。
他当时的最高的记录是单场比赛记录100分!他是七界得分王和十一届的篮板王。他拥有无人能及的,变态身体素质。
不仅这样,他还被队友没称为:球队中的lucky boy,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整赛季场均得分超过40-50的球员。
都说北面温和秀气,南面强悍狂野。只有这个‘疯子强森’,他可以同时具备这两种特性。
可能,也就是因为这样,这样过度消耗和使用自己的能力与身体。
硬汉如他,也只能撑到二十九岁,便因为无法挽回的腿部伤势,而提前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二〇〇四年底,他带着马尔斯赤城队四连冠的战绩,光荣地选择了退役。
退役以后,他来到格兰德这座小渔岛。
那时候,他已将自己的理想从篮球变为了打鱼。
他一次又一次的杨帆出海,只为了能战胜那条传说中的大西洋蓝枪鱼。
身为一个好汉,他不会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他可以被毁灭,但绝不可能被打败!
直到,他遇见了托马斯·格兰尼克这位崇拜他至深的农场主。
两人一拍即合,一同建立了现在的这支格兰德同人队。
这支穷乡僻壤的小破球队,一路走来,经历过的困难不可计数,
除了杨帆出海必要经历的那些大风大浪,他们还遇到了最艰难的敌人——鲨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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