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的马路是灾变前修好的,已经许久没有人管理、修缮,路面开裂的地方很多。
好在这年代大型机械也很少,并没有进一步加深对马路的伤害,三轮车开在上面虽然有些颠簸,但还可以接受。
三轮车的速度不算快,只有三四十码的样子,比魏晓那辆破旧的面包车都要慢些,活像个七老八十的大爷。
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摇晃。
它终于来到了b区的入口处。
这是一条钢铁大桥,桥的两头都设有保安亭,桥下的滔滔江水,将涟水市划分成两个世界:b区和其他区。
见到三轮车开了过来。
亭子内走出了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
三轮车师傅被这阵仗吓到了,停下了车。林城却不以为意,他掰开后车窗,露出半截身子:“我有要事面见阎君,你们耽搁不起,让开!”
林城张开了嘴。
却一句话也没说。
他不是不想说,只是陆平的话语无可辩驳。
青皮小鬼的危害性已经得到了验证,不过是短短半天时间,它就已经杀死了上百位民众,如果放任不管,受害者的数量,将会是一个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恐怖的天文数字。
如果青皮小鬼还能进化
光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更别提那本比青皮小鬼更诡异的人皮书,林城的生机就是被它抽走的。尽管目前看上去,它的危害并没有青皮小鬼那般大。
可光是它能压制青皮小鬼这一点,就足以看出它的诡异。
一旦失控。
后果不堪设想。
这两样鬼东西如果真从林城的身体里跑出去,那说不定就不是危害一个小区那么简单了,它们很可能害死成千上万的人,甚至波及一个城市!
牺牲一个人,消灭一个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足以威胁到成千上万人性命的厉鬼,这是大义。
是没人可以置喙的大义。
在这种大义面前,个人的牺牲已经是微不足道了。
如果按照传奇故事的发展曲线。
林城现在应该自我光荣。
这样的话,他的事迹说不定会被记录下来,刻录在石碑上,被人当成英雄来敬仰。
毕竟
一边是危害极大的厉鬼。
一边是无足轻重的普通人。
这件事说过一百个人听,一百个人都会选择牺牲掉那个普通人,以达到彻底消灭厉鬼的目的。
甚至。
如果让林城自己来选。
他都会选择牺牲那个普通人。
没有谁愿意活在厉鬼的威胁下,用一个普通人的命,去换一个足以威胁到成千上万人生命的厉鬼,这是很划算的买卖。
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做出选择,因为这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普通人。
可如果
那个要被牺牲的人。
是你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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