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有时候会冲刷很多东西,可总有些会停在某个角落。可能不曾提起,但却是触动心弦的。
我跟大脚初识的时间,她一定认为是在选寝室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实习的前段时间,大家都忙的焦头烂额,个个忙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找关系的,投简历的。然而我就比较闲,因为我迷茫了,不知道去哪里,然后整晚整晚的睡不着,那段时间我脸上冒出好多痘痘。可能我比较孤独,在全班里我就是去外地的那三个人之一。我也不知道我哪里来的勇气,毕竟我还是比较胆小的。每一次开实习会议的时候,总是孤零零的坐在一排。直到有一次,有一个胖乎乎的女孩坐在了我旁边,那个女孩就是大脚,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我以后就跟着她了。
后来我又莫名其妙的成了大脚的室友,刚接触她的时候我以为她很高冷,也没主动说过话。我这个人大概有双重性格,有小孩子的天真,也有点小伤感的孤独。大脚是个追星族,她最迷恋王源,总在关心他的一举一动。大脚还喜欢跳舞,没事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在镜子面前穿着她的牛仔衣跳舞,那个时候我还录了视频,准备好好笑她一番。
实习的地方宿舍离公司有十分钟左右的距离,大部分人都买了小毛驴,可是大脚没买,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减肥啊!走路可以锻炼身体,干嘛要买呢?我每次上下班我总能看见她拿着手机在听歌。我挺喜欢她那宽厚肩膀,靠上去的时候很有安全感。大脚这个外号是我叫起来的,她每每说不要叫她大脚,说她是个女孩子,可惜我从来没有听话过。
大脚一只手可以拖着我走,我喜欢跟大脚出去走走,有一段时间她天天喊着减肥,可惜坚持了几天就把这件事忘掉了。大脚还有就是一个愿望就是去重庆,她喊了很久很久。
我最讨厌大脚在我想睡觉时,一遍一遍的叫我,然后跟我讲个笑话,有时候还是冷笑话,还讨厌她从不主动扔垃圾。可惜我从来没有想到分离总是来的猝不及防,在没有任何准备下她就这样走了。她选择走,而我选择留,注定要分道扬镳。大脚走的那天,是我目送她走的,其实我还是没抑制住眼泪,因为我知道她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了,此后路上少了大脚那道最美丽的风景。
有一个人告诉我说:一个人一生会遇见许多人,有的萍水相逢,有的刻骨铭心,有的相知难忘,但是她们却不会永远陪伴你一生,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走的路也不同,所以每当分别的时候,只能难过一下子,然而擦干你的泪水,继续向前走。
大脚,路很长,我也许也会成为你的过客,但我希望的是如果你不走,如果我还在,可惜那终究是如果,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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