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开局签到至尊骨被夺
超小超大

第二十五章 一切颜色?先来个五彩斑斓的黑试试 (2-1)

九宝琉璃塔被林彦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会之后,就被他收了起来。

以后有的是时间盘它,不用急于这一时。

拥有了九宝琉璃塔武魂,林彦未来所要走的路也就基本已经定型了,辅助系魂师。

林彦现在的实际战斗力还是以用枪为主。

不过别说现在七宝琉璃塔没有辅助能力的时候林彦用枪。

就是日后,林彦依然打算将枪法作为自己研习的重点。

这并不冲突!

没必要荒废他大好的枪道天赋。

在林彦看来,枪道的上限,可能会比斗罗世界的武魂体系更高!

而且,抛弃武魂,专修兵器,前人也是有过成功例子的。

就比如斗罗大陆世界线的第二部《绝世唐门》中的季绝尘。

完全放弃自己本身的武魂修炼,只当做是提升修为,增强魂力的工具。

全身战力都在他那一把铁剑上,一剑绝尘!

甚至在意与势的某些方面上,丝毫不弱于那时候的气运之子,霍雨浩。

既然剑修都可以强成那样,那么枪修有何不可?

前些年练枪,林彦可能是因为希冀于继承父亲的紫雷神枪武魂,而把它当做日后复仇的工具。

但是,当林彦获得了绝品枪道天赋之后,这种想法就一日淡过一日。

虽然练枪的目的里,依旧有复仇的这一因素,但更多的原因是由于林彦爱上了用枪。

他享受练枪的快乐,每获得一丝枪道的感悟都有一种“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受。

坚定一下自己对枪道的向道之心后,林彦才开始做下一件事。

“系统,提取【魂环想要什么颜色,就有什么颜色】道具。”

林彦在心里将这一长串的道具名字念出来。

他非得要看看,这个奇奇怪怪名字的道具,究竟是一个什么玩意儿。

难道是和神赐魂环一样类似的东西?

想要什么紫的、黑的、红的魂环,他都能给我变出来?

林彦在心里想着开局魂环十万年,无敌流横断诸天的美事。

不过想法是美好的,世界却依旧真实。

一块蓝色的系统界面自然的在林彦面前展开。

其上什么系统文字都没有。

然后凭空有光华汇聚,在系统面板的左上角,凝结成了一枚青金色的戒指。

上面镶嵌的不是宝石,而是一块让人看一眼就有些眼晕的混沌。

复杂、繁复到难以分辨的色彩,在其中不停地变幻着。

看样子,是实物。

林彦刚想伸手去拿戒指,系统面板就有所变化。

除了面板放置戒指的左上角,其他部分开始出现一排排的文字。

是这样道具的功效介绍:

【魂环想要什么颜色,就有什么颜色戒指】:戒指本身通体采用万幻神金锻造而成,其上镶嵌有一团混沌蜃龙的本源蜃气。

被一位精通幻阵的大能者,在戒指中刻下了强大的幻术法阵,可以模拟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来制造出足以以假乱真的幻象。

但是,考虑到宿主的实际实力,和未来的需要。

系统已经自动对此戒指进行重锻处理。

此戒指功效变更为,宿主可以用它来隐藏魂环的真实年限。

凭借戒指可以将魂环任意变成宿主想要的任何色彩,并变幻出与之相对应的花纹和气息。”

……

“卧艹!暴殄天物啊!

系统你不要这么搞,下次再有这种好道具,不用反向重锻,直接给我就好。”

林彦只感觉心在滴血。

虽然不知道原版戒指能制造出来的幻象有多真,范围有多广。

但是,反向锻造成一个只能作用于魂环的变色换装道具,可太秀了吧!?

看着面板上面的介绍,林彦整个肺腑都在痛。

斗罗:开局签到至尊骨被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百发小说网http://www.baifabohui.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相关小说

迷雾之仙 连载中
迷雾之仙
多脑鱼
每到夜晚,我都会被一只迷雾大手,抓入到迷雾世界。在迷雾世界中,我能修仙。但是我真的不想修仙!因为修仙太可怕了啊(哭腔)!
163.9万字4个月前
大汉最强太子 连载中
大汉最强太子
初·十三
高祖开国,文景治世,历经七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大汉已是国泰民安,稳中向好。无奈,这一年一个叫刘志的家伙来了------本来,穿越到这个时代,刘志是想苟着,舒舒服服的做一个诸侯王。无奈,有人不让啊!
30.5万字4个月前
做他的药 连载中
做他的药
白花情
一朝穿成马甲文的恶毒女配,黑锅全由她来背,为了不被主角报复,希繁决心抱紧瞎眼大反派大腿,想办法治好他的眼睛来和主角抗衡。希繁:你的生日愿望是什么祁陷:遇见光祁陷刚开始抗拒希繁的关心,可最后也沦陷了,既然无法抗拒,就紧紧抓住这束光外表高冷内里自卑敏感大反派VS可爱机灵阳光小甜心
15.5万字4个月前
惊惧制造商 连载中
惊惧制造商
画骨三文钱
穿越到异界后,路川得到了一家店和一副能够召唤恶灵的特殊卡牌。 于是......
82.3万字4个月前
斗罗之我的老婆是宁荣荣 连载中
斗罗之我的老婆是宁荣荣
宇在你身边
小树林里,两人碰见后,故事开始围绕着他们展开。(简介无能,请看内容) …… 书名又叫《斗罗之从超级斗罗开始》【幽默文+宠文+搞笑文】永久免费!
8.8万字3个月前
可惜我是只猫 连载中
可惜我是只猫
四七不二
读书,工作,相亲,结婚……我原本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有着平淡简单的人生,直到那天傍晚,我遇见了那只猫…… 在那个阴冷的雨天,我给了巷子里那只猫一条小鱼干…… 主角:你看到我头上的王字飞哪儿去了嘛? ps这是一个写作小猫咪,读作大魔王的轻(wei)松(fei)日(zuo)常(dai)的故事。
23.7万字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