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桐跟援军这俩此刻也从厕所出来了,在散场之后,袁军扬言必须痛宰钟跃民,为了完成这个计划,他硬是在一天没吃饭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去厕所腾地方。
郑桐先是一怔,后觉得袁军这个想法倒也正确,连忙跟了过去。
钟跃民则是笑着摇摇头
“你猜“
说着,打开盒子,是一只华孚英雄钢笔,属于派克钢笔的高仿品种。
钟跃民穿越前的年代,钢笔,遍地都是,价格虽然高低不等,但绝对可以做到人人拥有,但这个年代,衣兜别一跟好钢笔,就好比穿越前拥有一款好手机似的。
“卧槽,跃民,周晓白出手够大方的!“
袁军不屑的哼哼
“不就一根破笔嘛,白给我都不要“
“破笔?你去你家翻翻,就算把你家祖坟刨了,都找不出一根这样的笔“
袁军不懂笔,但郑桐明白,他家本就是书香门第。
钟跃民把盒子放进兜口里,笑笑
“袁军同志的思维,还停留在原始时代,认为,金箍棒才是最好的”
袁军点点头
“好是好,就是沉点儿”
就在哥三斗嘴的时候,谢永红领着骆玉珠也过来了
“跃民哥,刚刚那个女孩是?”
“我的朋友”
“就是你给票的女孩,周晓白吗?”
郑桐使劲的在空气中嗅了嗅
“袁军,你闻见什么味儿没?”
袁军立马会意
“嗯,你别说,这味儿还挺冲”
跟着,也学起郑桐的样子,不断的嗅着空气。
他俩这么一来,到是把谢永红的注意力给拉了过来,而骆玉珠则是在一旁低头偷笑。
“你们俩闻到什么了?”
看到谢永红懵懵的表情,郑桐连忙用力吸了几大口
“这么大的醋味你愣闻不见?哈哈”
他这一句话,气的谢永红直跺脚
“你俩别乱说”
袁军坏笑道
“哎呦,你吃醋没事,我哥俩闻闻味儿还不行了”
在谢永红追赶袁军的时候,钟跃民长出了一口气,感叹,这女人要认真起来,福尔摩斯都白给。
老莫餐厅里灯火辉煌,人来人往,这种餐厅,当时在帝都,仅有两家,而且,来这里的,要么,是家里真有位置,要么,就是混的拔尖。
一般人不可能来,放钟跃民穿越前的那个年代也一样,谁也不会为了吃一顿好的,而花掉自己两三个月的工资,最主要,钱花了,还未必能吃饱。
吴胖子坐在餐厅里不住的发问
“这灯是水晶的吧?这餐具是银的吧?哎呦,这桌布料子不错啊”
刘会元虽然也不曾来过,但在气质这一块,还是拿的死死的,先是挨着吴胖子,最后看这货实在脑袋疼,干脆,给胖子根烟,算是把地方换过来了。
可胖子一挨到吴胖子之后,这哥俩竟然有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
“胖爷家什么时候能弄这么一灯啊”
说着,又用力的在椅子垫了垫
“真牛b,这椅子弄的跟沙发似的,有弹簧嘿”
然而就在他感概的时候,发现吴胖子正顺桌子的餐具呢
“嘛呢,你小子注意点影响”
胖子在说他的同时,将一个黑椒瓶揣进了兜里
“别说话,没看哥们这儿正忙着呢嘛”
袁军一看这俩先下手了,不由得叹了口气
“完喽,手儿慢了”
在钟跃民招呼服务员过来后,吴胖子率先起身
“不是,你们这儿怎么回事啊,连餐具都不给我们?”
胖子则是翘着二郎腿,在旁符合
“可不呗,店大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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