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易叹了一口气,眼下的这几个人都是自己最为亲信的家伙,因此海易也不避讳:“那陈晨杀了我父亲,我对他的恨意,即使是剥皮抽筋都不为过,但是我实力不行,对付不了他,只能对他的独子下手,也算了报仇了。我以前在乐园拼搏的时候,受了很多的伤,有些伤能好,有些伤却迟迟好不了了,我自己也已经感觉到自己身体已经快不行了。”
“因为上次玫瑰城灵晶矿的事情,我们影子被人认为是眼中钉,虽然李家并没有尽全力来围剿我们,但是时间长了,我们总会露出破绽,哪有逃一辈子的事情。所以,这件事情办完之后,我就找个地方颐养天年,而阴影之团,则交给你们,去虎威或者鹰扬去吧。”
说完海易笑了笑,就让自己的属下退下去了。只等三人走后,脸上才变得冷漠无比。阴影之团只有一个,影子的主人也只有一个,想要,就用命去争吧。父亲,哥哥,路上安心,我很快就会带着仇人的儿子,来看你了。
亡灵峡谷,顾名思义,是亡灵的地盘,在这里讨生活的人类,要么是自信的强者,要么是不要命的穷鬼,还有就是界外之贼“亡者”。
一个相貌俊秀的青年,正在训练着自己的白骨虎魇,而旁边,一个痞子一样的青年却在指指点点:“骨虎,你这灵宠才过两年就已经从里级变成了乡级,但是它潜力就是在这里,想要到县级,要么机缘巧合,要么水磨工夫,我劝你还是另外去找一只灵宠训练来得好。”
相貌俊秀的青年没有理会自己的痞子同伴,反而问道:“这几日亡灵峡谷的亡灵忽然安静了下来,这是怎么回事?”
“这不是深渊里又出来一个君主嘛,最近就是它在搞事情,那些亡灵,都出去了捣乱去了,而且它还在积蓄着力量,接下来紫云城那些家伙,可能就有得忙活了。不过骨虎,这几天看你脸色不太对啊,你是怕接下来的亡灵之潮吗?”痞子青年说笑道。
“这两年我砍了多少的亡灵,早就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做怕了。”
“那你在担心什么?”
“我只是觉得,忽然之间心有所牵罢了。”
“算了算了,不和你说了,队长说最近和“影子”的人有了合作,要帮他们去城内打听消息,真够无聊的。亡灵之潮都快来了,到时候紫云城里要死多少人都不知道,还打听消息,到时候出来可能都已经是尸体了。”
“队长行事,自有打算。”
紫云城的强大,是全方面的,城市内的亭台楼宇,纵然是美观之上,和玫瑰城比差上一筹,但是在巍峨壮丽之上,紫云城超出了玫瑰城不止一筹。
但是陈乐乐还是喜欢玫瑰城。因为玫瑰城每个人都活得鲜活,活得自在,即使是贫穷的玫瑰城人,还是骄傲的活着,因为他们没有危险,没有那么多的敌人,他们每日伴着花妖生活,不愁吃穿,安贫乐道。像达令镇那样的地方,一个普通的村民都敢对自己的镇长大呼其名,而眼前的紫云城,上人住的地方,和下人住的地方,泾渭分明。
一方人眼里的是高傲和不屑,另一方的人里,甚至没有摇尾乞怜,只有冷漠和绝望。不要说陈乐乐,连若文都有些惊讶,这里的房屋建设,比之图腾族都只是半斤八两,而精神面貌比之图腾族都有所不如。
陈乐乐有些理解,不光是紫云城,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地方都一样,强者为了保护人类,在外面战斗,洒血,自然应该得到应有的待遇,不然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去拼命,那些没有实力,甚至没有什么作用的人,自然就只能在这样的地方,去过着自己的生活,无可指责。
但是陈乐乐理解,不代表能接受。他很庆幸自己第一次真正接触世界就是在玫瑰城,也很庆幸1024给自己讲的故事,教给自己的道理,都是怎么样的和平,平等。因此,他的追求与众不同。别人都想要把玫瑰城,变成其他城市那样,高低富贵应该有的样子,但是陈乐乐就想把其他城市,变成玫瑰城的那个样子。
所以在此之前,让那些人类的敌人,都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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