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抹抹眼泪,“李麟在爷爷就过不好,没有爷爷,我就真成孤儿了。”
说起吉安的身世,也是一段男默女泪的故事。
二十年前,朝堂失意的郑国公和同僚去喝酒,伶仃大醉回来的路上,在小巷拐口,看到了装在篮子里的婴儿。
当时,满天飘着隆冬大雪。酒意正浓的郑国公,见孩子甚是可爱,如粉雕玉琢,觉得那是上天所赐,便抱回了家。
第二天清醒之后,才意识自己竟莫名其妙捡个孙子回来,觉得实在不妥。便命令儿媳王氏把孩子送回原处。
王氏派人去查问得知是弃婴,便心软下来,若再送回原处,恐被人议论,建议把婴孩留在府中当个养子。
郑国公心情郁闷,随口说:“既然是捡来的就叫李捡吧!”
王氏觉得李捡这个名字实在有伤大雅,便改用谐音,取了李吉安。
随着年龄的增长,吉安出落的越发清秀,从小就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机敏聪慧,对郑国公孝顺有加。
再加上李琦的叛逆更衬托了他乖巧的性格,郑国公俨然已把他当成了亲孙子对待,
然而吉安知道,自己能在府中周全,全赖郑国公的疼爱。
李琦恶狠狠警告吉安:
“管住你的嘴!不然我有办法让你在这个家呆不下去。”
赵臻邀请李麟去街市逛逛,
一个正常男人对逛街这种事情其实是拒绝的,且身为皇子,他平日都是车马不离。
只是想李麟在边关生活多年,自己作为李琦的挚友,也算是她的兄长,有义务领了她去逛上一圈,万一她最后还是回边关,也不算有遗憾。
街道上繁华热闹,人流涌动,各种小吃商贩两边排绕。
“漠北绝对没有这样的街道吧?”赵臻呵呵地问。
李麟看看熙熙攘攘的人群:“是啊。”
看惯了漠北的苍凉和寒冷,京城的繁华还真不习惯。
赵臻脸上带着微笑,心中却想,
等她赶紧买几样衣服首饰,自己就可以完成指标,算尽了地主之谊,对于一个不是妹妹不是恋人的女子,领着他逛街多少是有些尴尬的。
而李麟此刻的想法:自己有手有脚,却要让一个男人领着。
她想不通的是,一个正常男子此时应该在骑马射箭,竟然也逛街。她对中原男子的不求上进感到失望。
两人正走神,忽然一个快速的身影从李麟身边一闪而过。
那人用难以置信的速度和李麟擦肩,并将自己的手熟练地伸向她腰上的钱袋。
不想却被李麟一把揪住,看得出这是一个惯偷。
那人跟她意外地对视一眼,显然没想到这个女人如此迅捷。
小偷手上用力身子一个踉跄,天子脚下竟然遇到这样的宵小。
那小偷并不惊慌,使劲甩开李麟的手,用另一只手精准扯掉她的钱袋,扔向了人群中,随即跑向另一个方向。
此时赵臻也看出,这他妈是团伙作案,收起扇子准备表现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
却不想身边李麟迅速飞身上去,一脚将撒腿跑的小偷踹翻在地!
周围懵逼的群众被吓得都后退一步。
此时几名巡街官员走了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李麟没有理睬,用脚恶狠狠朝地上的小偷补了一脚。
用冷冰冰的语气问他:“同伙去哪了?”
地上的人被李麟一脚踩得几乎吐出老血。
赵臻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如此凶悍,一瞬间英雄就美的心思一扫而空
人群深处飞过来一只短刀被李麟躲过,她看向人群,一个粗布身影急急转身朝人头里钻去。
李麟起身追去,赵臻想拉没拉住,转过头来,训斥麻木的街差:“这可是天子脚下。你们连这样一个毛贼都对付不了,怎么守卫京城的治安?”
他生气地摇着扇子,一副要发怒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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