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国手忍不住斜了方卿和一眼,给了他一个你既然知道,那为何还不赶紧去顺这个台阶给若离铺路领孩子回家的眼神。
这眼神相当的深刻且啰嗦。以至于等到叶国手完整用眼神传递玩一句话,方卿和已经以为叶国手开始各种原因上的恼羞成怒了。
叶国手没有恼也没有羞更谈不上怒,他只是担心:“若离和那个不知道底细的姑娘在一起,我实在是担心。而且,她现在住的地方”
叶国手叹息一下,说:“那是农舍,而且家中男主人,还患了病。”
方卿和说:“重症吗?”
叶国手道:“也不算是轻。那个病来的慢去的慢不会传人,但是要养好就要滋补,穷人家管这种病叫富贵病。生不起活不起。所以死的也多。”
方卿和听过这个病症,倒是不会传人,方卿和轻松道:“若离在那里一趟,倒算是那家人的运气。”
叶国手冷笑:“若离在那里是运气,那个姑娘现在也在,这可就不好讲了。”
方卿和道:“怎说呢?”
叶国手如今已经换下了一套干净的衣裳,他的鼻子灵的很,似乎到现在都还能嗅到从那间屋子跟来的,扩散在马车上,连带他带下车,一路飘到方府的血腥气。他坚信这一点不是他的胡思乱想。那袖子上沾染的那一点血迹到现在还历历在目,不必闭眼,只要在看一样自己手腕上雪白的袖子,一个恍惚的功夫,那个袖子上就仿佛又有一处血点被发现。
叶国手一边慢慢讲原因,一边慢吞吞离开自己一开始落座的椅子远了些位置:“那个姑娘,半身都是血,她那么瘦弱的一个姑娘,能流多少的血?可是我当时拎了一下那姑娘的外裳,几乎超了我的预期的一半。那血迹若非重重浸透,否则觉得不能这么深。”
叶国手一边回忆,一边尽量让自己只回忆自己自我怀疑的部分,忽略那张要死不死的苍白的脸。叶国手问方卿和:“你落过水吧?”
方卿和点头。
叶国手道:“我反倒是没有落过。但是我见过别人掉过。”
是个初秋。少年的叶国手在皇宫御花园见到一个穿着华丽地少年,预备去抓那一直停留在残荷的红蜻蜓,这大概是夏末最后的一只了。
叶国手当年在猜测,这个少年这样费力的想要捕捉那只红蜻蜓,多半是想送给安平公主。女孩都爱这些。听说安平公主收着一盏琉璃灯,那灯笼只是个灯笼模样,中间却并没有蜡烛亦或者明珠。听公主身边的贴身宫女说,那个琉璃灯的中间,是可以放青草,来关养萤火虫的。装着萤火虫和青草的琉璃灯那年夏天夜夜都挂在公主的床头陪伴入睡。
而第二年,这琉璃灯中就没萤火虫了。
公主那年,丢掉了她的伴读和青梅竹马,同时,她迎来了自己皇太女的储君身份和那位脸上总是挂着温和笑容的太傅大人。
太傅大人是公主青梅竹马的亲生哥哥。但是再如何亲生,他也不会是公主女的青梅竹马。公主青梅竹马的少年郎会给公主抓萤火虫做灯笼,皇太女的太傅大人却严肃告诉黄太女,作为储君,一言一行都会给百姓和群臣带来动荡。且不可以名言和彰显自己的喜好。
太傅说道:“若是储君喜欢萤火虫琉璃灯的事情传入贵女和民间耳中,那么民间会如何呢?贵女定然会争相效仿,那么家贫者就会为此发现商机,去林中抓萤火虫换得钱财。而盛夏时候,不光是萤火虫最多的季节,还是民间农田的重要时候,他们要灌水,要施肥,要日日清理杂草,还要伺候鸡鸭,这一切都是为了秋收,为了过冬。可是若是都为了眼前盈利而忽略了农耕,百姓如何?天下如何?储君又如何?”
不管是什么人,对这一个才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讲这样的话,管自己是不是皇太女呢。她已经足够委屈了,先是莫名其妙和青梅竹马分离,再来就是一脸的莫名地接下了这个沉甸甸的天下,天下呀,那又不是一颗夜明珠或者一件锦绣服,那是一片天下呀。她连皇宫的城门都没有走出去过,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最高处的宫墙,见的最远的所在就是那一片不绝的皇城。这就是她四方的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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