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伤痕……”
“是我自己划的。”
“自己划的?”刑如意凝着那道疤痕,从疤痕留下的轨迹来看,的确像是自个儿划的。从伤痕的深浅判断,应该是发簪一类的东西。
刑如意抬头,看见了那支别在女子头上的银簪:“这支银簪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十三送我的,就在距离胭脂铺不远的那个小摊子前。”女子向外指了指。
“你与十三是……”
“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亦是我的朋友。”
女子将面纱重新覆上。
“我叫于安,原是本地富商于成万的女儿。后因爹爹生意败落,家中财物又被亲戚们洗劫一空,不得已只得与妹妹栖身街头。
那年,我八岁,牵着妹妹的手在街上乞讨。结果,遇到几个牵着恶狗的混混。那些混混见我与妹妹软弱可欺,便放出狗来想要咬死我们。逃跑时,我遇见了十三,是他帮我拦下了那条追着我跑的恶狗,还带着我把妹妹也给救了出来。
几年后,我们都长大了。原以为他是认不出我的,没想到,只是一个错身而过,他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还买下了这支银簪送给我。”
“的确像是十三能做出来的事情。”
“是啊。”于安叹了口气:“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还是个衣衫破烂的小乞丐。第二次遇见他,我是丽人坊中的琴师,且这两次,都是在我狼狈的时候。”
“丽人坊?我去过,里面的姑娘都很漂亮。”
于安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便是尴尬,尴尬之后又是释然。
“八岁那年,就在十三救下我和妹妹不久,我们就遇到了丽娘。本以为她是好心收留我们的,没曾想,她却把我们带到了丽人坊。当我和妹妹知道那是什么地方的时候,已经晚了。我想逃走,想要带着妹妹一起逃走,可每次都会被丽娘给抓回去,然后狠狠的毒打一顿。丽娘打我们,总是舍不得打我们的脸,而是朝着那些不容易被人看见,又不容易落下伤疤的地方动手。
十三岁那年,丽娘开始逼我和妹妹接客,我誓死不从,硬是抢了她头上的发簪划破了自己的脸。丽娘大概是被我给吓着了,担心我会用同样的方法毁掉妹妹,于是安排了琴师教我学琴,妹妹也逃过一劫,变成了如今的头牌舞姬。”
“既如此,你又为何”
“因为陈公子要来。”
“陈公子?”
“掌柜的应该也听过他的名字。陈玉昂,陈公子。”
“就是那个靠贩卖古物起家,短短几年就成为洛阳新首富的陈玉昂。”
“就是他。”于安说着,低了头,眉间略带一丝娇羞。“我与他也算是旧日相识,我不想被他看见我如今的样子。”
“我明白了。”刑如意起身,快速地从摆放着各种胭脂水粉以及自主研制的护肤品当中取了一样出来。“这个东西,应该管用。”
“这是……”
“积雪膏,专门用来修复疤痕的。”
“修复?”于安摸了摸自个儿的脸。
“放心吧,这东西可是我家夫君亲自出手研制的,里面所用的东西,都是人间难寻的特别珍贵的药草。你脸上的这道蜈蚣疤,最多七日,就可以消退。就算不能让你恢复如初,也能让这疤痕淡化得很浅很浅。到时候,再辅助一些胭脂水粉,绝对叫那位陈公子看不出来。”
“那就好。”于安将积雪膏握住:“不知道这积雪膏需要多少银两?”
“银子就不必了!与你说实话吧,这东西,是我自个儿用下的。”刑如意扯起衣袖,将自己的小半截手臂露了出来:“我这里曾有一道疤痕,是跟我夫君回婆家的时候,被野物咬的。虽说没有长在脸上,可夫君心疼我,愣是寻遍他的家乡,为我调制了这积雪膏。伤疤好了之后,这东西我也没舍得扔。胭脂铺重新开业之后,我就寻了那处格子将它放了起来。于安姑娘若是不嫌弃,就拿回去用好了。”
“这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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