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胡子有个外号叫做王大胆,既然得了这个外号,就说明他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可当他看见那对狐狸脚印时,突然感觉到了恐惧。
王大胆忽然想起夜里睡得朦朦胧胧时产生的那种奇怪的感觉。那是一种被“人”盯着的感觉。起初,他并不在意,以为是自己夜里打呼噜惊了妻子的睡眠,妻子不高兴就爬起来看了他两眼。现在他知道,盯着他的并不是他的妻子,而是在坟墓里遇见的那只狐狸。
母子情深,动物跟人是一样的。当日在坟墓中他一时冲动带走了小狐狸,母狐狸尾随而至救走了自己的孩子也是情有可原,可它为什么不走呢?不走也就罢了,还要夜夜站在自个儿的床前盯着自己,准确地说是看着自己入睡。
王胡子是个很实际的人,他自然不会以为是那只母狐狸看上了自己。小狐狸已经被它就走了,余下的就是他从坟墓里带出来的那些东西。狐狸盘踞墓中已久,十有八九是将那些金银珠宝给当成是它的私有财物了。它频繁在夜里出现,甚至站在自己床前盯着自己看,也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在寻找那些被他藏起来的东西。
到手的东西,王胡子自然不会轻易还回去。
想到这里,刚刚升起的那股恐惧感也随之淡了不少。他瞒着妻子,偷偷将一把尖刀藏在了枕头下面。
天一黑,王胡子就上了床,不过并没有熟睡,而是一直闭着眼睛浅眠。三更天时,屋子里有了动静,王胡子瞧瞧睁开眼,稍稍侧了侧身子,向外看去。伴随着妻子浅浅的呼吸声,他看到一个东西从门缝里挤了进来。
虽只是一个轮廓,王胡子还是将其认了出来。他十分确定,这个从门缝里挤进来的东西就是他在坟墓里遇见的那只能够直立行走的母狐狸。
狐狸并未察觉到王胡子的异样,它蹑手蹑脚来到床前,停了下来。王胡子暗中捏了捏刀柄,手心紧张的冒出一层汗来。就在他思索着是该一下子跳起来,然后拿刀去劈,还是先拿刀去劈,紧跟着跳起来时,他看见那只狐狸又往前走了一步,整个狐狸肚子几乎都贴在了床边儿上。
王胡子一贯都是睡在外侧的,那天晚上为了伏击狐狸,特意早早上床睡在了内侧。妻子虽有些好奇,却没有多问,简单洗漱之后就在外侧躺了下来。睡前,两人还说了一会儿话。这会儿,妻子跟往常一样是侧身睡的,且正面朝内,脸正好与自己对着。
狐狸似有些意外,它先是冲着那个后背看了一会儿,接着将爪子搭在了妻子的肩膀上。妻子一动不动,似睡得很沉。狐狸快速将妻子的身子扳了过来,几乎同一时间就将狐狸嘴凑到了妻子的脸前。
王胡子的眼睛已经逐渐适应了室内的黑暗,他清楚的看到,狐狸从妻子的身上吸走了有些东西。那些东西轻飘飘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狐狸并没有停留太长时间,很快就像来的时候那样,又从门缝里挤了出去。
王胡子握着刀坐了起来。待确认狐狸已经离开之后,用手推了推妻子。妻子依旧睡得很沉,只呼吸好像比方才略重了一些。
第二日,王胡子起得晚了。
起床时,看见妻子坐在梳妆台前一动不动。他打着哈欠走到妻子身后,正想问问她昨夜可有见到那只狐狸,却发现镜子里的妻子脸色白的吓人。
王胡子听人说过,说山野里成了精的东西会吸人骨血,眼前这个一动不动的妻子,倒是很符合那些说书人说的内容。进一步王胡子想到,倘若他昨夜没有与妻子调换位置,眼下被吸去骨血的就变成了他自个儿。再往深处一想,这成了精的狐狸不光是来讨金银珠宝,更是要取他的性命。
怕不怕,怕!
可王胡子想到的不是躲藏,而是先下手为强。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狐狸想要杀死他,那他不如先下手为强,将这一大一小两只狐狸都给消灭了。
王胡子从墙上取了一把弓。那弓,还是早些年从赌场赢回来的,据说这弓的主人是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将军弥留之际,将这弓箭当做传家的宝贝留给了自己的孙子。谁知这孙子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正经的事情一样都不会做,不正经的事情倒是样样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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