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着高跟鞋的向心本就走了很远的路,从公路逃跑到废弃村庄,而后又穿过荒野草丛地带,再被林小宋带着穿越丘陵与麦田,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才到达红雾内部。
现如今刚进入内部,还没有喘口气,又要登山,她哪里还有力气陪着林小宋爬山。
“我走不动了!”
向心把高跟鞋脱了下来,露出通红的脚底下与被鞋子磨的生疼的脚跟。
从小自己虽然算不上娇生惯养,却也是出自上流社会的家庭,以往的打架斗殴给自己也算是弥补了一点体力方面的不足。
但是自己还远没到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的时候。
她找了块石头坐了下去,两条腿已经没有力气再支撑自己爬上这百余米高的小山了。
刚准备登山的林小宋回头瞥了她一眼,透过上方源石照射过来的光芒观察了一会儿此时的向心。
他发现此时的向心衣服像是在泥泞地里滚过一圈似的,许多泥土粘在她的衣服上,她的头发与脸上也都弄得到处都是泥污,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面容。
与先前自己中午遇到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应该是在被追的时候摔倒了一下,所以才会弄成这样。
林小宋感觉好笑又心疼,能够把她这种身份的千金小姐逼到这一步,也是不容易。
“歇会儿吧。”
穿着高跟鞋与自己走了这么远,确实也难为她了,换做其他的千金小姐,恐怕没到这就应该放弃逃跑,待在原地不走了。
“这么晚一个人回城区,你胆子有点大。”林小宋把直刀插入泥土中,坐到她对面的石头上,把她的腿放在自己腿上轻轻揉搓,帮助她缓解腿部肌肉的酸疼。
明显不适应别人碰自己腿的向心下意识缩了缩,发现他仅仅是揉腿之后也就没有抽回。
“你这么晚还追出城,就只为了给我送这个,你胆子也不小啊。”
“我只是觉得这玉佩上面的名字对你应该有点重要。”
“你猜对了,确实很重要。”她将玉佩从胸口提了出来,“你有过什么重要的人和物吗。”
林小宋笑着点头,“父母,还有以前暗恋过一位女孩,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你问我有关港城的人口迁徙,你是苏北人?”
“是的,过一段时间,我稳定下来之后,我就回去一趟,去找他们看看。”
“你暗恋的姑娘是啥样的?”向心突然好奇的问道。
脑海里那个女孩在阳光下的笑容逐渐成型,定格成一张照片。
林小宋的嘴角微微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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