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慕是我的儿子,为家族声誉,有什么不可以付出?!”眼看我的逻辑环环相扣,再不拿出长者的威严他便要名誉扫地,公公终于露出他的真面目。
“是吗?那我是怎么嫁进你们家的?”我一步一步逼近他,用很轻的语气说,“退一万步讲,就算阿慕不计较,王家会看不出蹊跷?当日王镇雄是吃了药的,只要我跟人说,是您让我给他下的药,您觉得您还能从这件事摘出去?”
狭窄的祖屋蓦然寂静,这一刻,所有人都选择了静默。
因为这已经不单独是我跟公公的恩怨,还牵涉到沈氏族群的利益。而只要谈到利益,他们是不会纵容我的,哪怕明明知道公公是错的,他们也会让他继续错下去。
“你敢威胁我?”公公冷笑。
“不是威胁,是谈判!”
“凭什么?”
我掏出手机:“今日的录音我已同步发送到朋友手里,只要她三个小时之内接不到我的电话,她便会将此录音全网直播并报警,到时候,你觉得就凭你小小一个边城土财主,能不能横行于国家根本大法之上?”
“哦,对了,我忘记您不懂法,好,那么我告诉您,《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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