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平风三人在客栈中有两三天没有出门,直到外面的风波停下来,三人才分头开始行动。
他们在咸阳城里四处传播,说王翦屯兵易水,燕太子姬丹害怕王翦攻打燕国,便砍下樊於期的头颅,还令人带着督亢图,作为燕国使臣来求和了。
这番消息传出去,自然会有损太子丹的名声,但绝不至于让别人生疑,秦国之强大,毋庸置疑,举燕国之力,也不能一战。
是以太子丹这个举动,完全是符合情理的,别人只是慨叹莫要与君王做朋友,因为保不定什么时候会拿自己的头颅去换取更大的利益。
一时间,整个咸阳城中传得沸沸扬扬的,作为秦人,就是寻常百姓也会感到无比的骄傲,因为秦国强大,他们的地位自然就会高了许多。
这些东西都是虚的,但是人活一口气,要是什么都不在乎的话,人生便没有了什么意义。
接下来几天的时间里,关于太子丹派人来咸阳的事情已经传开,朝廷之,主战的人自然不希望燕国的人进来咸阳。一时间,咸阳城外游历的人越来愈多,只是他们望眼欲穿,也没有见到任何燕国来的使者。
当然,这些人并不知道,荆轲等人早就进城了,不仅如此,他们也不是来求和的,而是来刺杀亲王的。
再过去两天,荆轲觉得时机到了,当下他吩咐莫平风去买了一辆马车,用以拉那些黄金,他们其中两人骑马,一人赶车,到了蒙嘉的府前。
蒙嘉只是一个中庶子而已,他认为自己的才华还能做更大的官,可是在秦国的朝堂之,那些真正的大官没有人理会他。至于秦王,更是没有将他放在心。
中庶子这官虽然不大,但是好在能朝堂,这才是太子丹和荆轲打算用这人的原因。
另外,蒙嘉这个人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贪财,而且是真正的贪得无厌。荆轲准备的这一千金,就是向着他的癖好去的。
蒙嘉的府宅不大不小,但也还是有些气派的,守门的小厮见得荆轲等人,便走来道:“尔等何人,为何在此处逗留,快些离去,否则我等就不客气了!”
荆轲将拜帖送,道:“劳烦通知你们家大人一声,就说是蓟城来的荆轲,欲要求见大人,还请大人一见!”
眼下咸阳城中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说是燕国有使者将来咸阳,那看门的小厮打量了荆轲几人一会,便让人将拜帖给送进去。
莫平风和秦舞阳站在一起,秦舞阳显得有些紧张,当下他问道:“这个蒙嘉会见咱们吗?”
莫平风笑道:“无缘无故,自然不会见咱们,不过荆兄在那拜帖之特意提了千金二字,想来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秦舞阳闻言,这才若有所悟,同时也暗暗佩服,荆轲心思之缜密,非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当下他对荆轲,已经彻底心服口服。
不一会儿,那进去通报的小厮出来了,他道:“我家大人有请!”
荆轲、莫平风、秦舞阳三人相视一笑,接着莫平风与秦舞阳抬着那一箱子黄金,跟在荆轲后面,走进去府宅。
进入府里面,但见得亭台楼阁比比皆是,高大建筑如林,各色花草分布在各处角落,前面之处还有一个池子。那池子里面养着一些水鸟,羽毛鲜艳至极。
荆轲见状,不由感慨起来,寻常人家吃饭都吃不饱,这些富贵人家养的水鸟都这般高贵,很多人肯定想成为这些怪毛畜生,可惜,他们终究是人,怎么学都学不来的。
是以这些富贵人家,养着许多人面的畜生,他们做的事情,却是畜生不如。
走进来厅堂中,但见得一中年肥胖男子坐在首位。这中年男子的肚子圆圆的,就像是一个大鼓般,脸的赘肉吊着,眉毛稀疏,一口山羊胡看去要多讨厌,就有多讨厌。
那一双小小的眼睛,更是直接击在肥肉里面,扑闪扑闪的,那一身华丽的锦衣,恐怕寻常人间一年的收入,都买不了一个衣角。他不是别人,正是蒙嘉。
“你们是燕国来的人?”蒙嘉的声音响起,在空阔的厅堂传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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