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后起之秀,就一定是年轻人?就是咱们没有去注意这些,今日才会被他钻了空子,罢了,还是先将东家的遗体送回去,另外,咱们也要准备着被骂呀,毕竟这东家丢了性命!”莫平风苦笑道。
万振凯三人听了,并没有多说什么。四人带着王伴花的没有头颅的尸体回去王府,王夫人直接大怒,根据莫平风四人的描述,请画师画出陆棠的画像来,悬赏万两黄金要陆棠的头颅。
不到半天的时间,整个蓟城之中顿然变得风声鹤唳起来,阡陌纵横的街道上,随处可见出没的江湖人。他们或是杀手,或是刺客,或是寻常江湖人,为的只是找到陆棠,杀了他拿到那万两黄金。
刺客与杀手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杀手只要给钱就会行动,而刺客却是要问缘由的。这也是陆棠愿意做一个刺客,而不是杀手的原因。但其是他自己也明白,杀手和刺客,并没有什么两样,都是靠杀人谋生。
作为刺客,陆棠自然是精通易容之术的,此时他将中年之妆抹去,已经易容成为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提着一个盒子来到了王伴花府宅不远处的一个酒馆之中。
现下四处的人都在找陆棠,但是谁都不会想到他的胆子竟然这般大直接坐到王家府宅不远处的一处小酒馆中。
陆棠并不是想来送死,而是他明白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道理。此时他就能轻轻松松的坐在酒馆里喝酒,至于那木盒子,里面装着的自然是王伴花的头颅以及他的剑。
陆棠不是有钱人,身上剩下的那些碎银,也在这时喝酒用完了,此时他只想等着晚上去安心当铺换钱,如此酒钱便再会有了。
出来小酒馆,陆棠看了看那木盒,轻声笑道:“你的头颅竟然值五百两,真是意外之事,不过我的更值钱呢,黄金万两啊,我都心动了,想把自己的头给砍下来去换酒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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