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淑用玉手剥了颗晶莹剔透的葡萄喂到孙权口中,想了想道:“妾身虽没读过什么书,但也听人说起过那魏国曹子建的白马篇剑舞却是不同反响,很值得一观,想必几位大都督的剑舞也是比不上的吧。”
白马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本身就是一个极浪漫且极高贵的象征:或是高头大马高坐明堂,翩翩儒臣笔安天下;或是游侠系马垂杨下,健儿扬名边疆遥。
而以《白马篇》为题的诗人,大都属于这种洒落不羁,视死如归之人,有着浩大的抱负和浪漫的想象。写及梦想,几可穷尽世间繁华豪烈词。
第一个创此名号的,是三国时期的曹植,出自齐瑟行(齐瑟行是乐府杂曲歌辞之名),同属齐瑟行的,还有曹植的《名都篇》和《美女篇》。
当初郁闷惆怅的曹植及其知己在一个夜晚饮宴,酒过三巡之时,拔出腰中长剑边舞剑边唱,于是便有了这名动天下的白马篇。
毕竟跟随过父亲上过战场的曹植并非人们印象中那个手无缚鸡之力,一门心思只谈风月的贵公子模样,他也渴望如父兄一般建功立业,渴望马革裹尸的,但忌惮他的兄长却怎么会给他这个机会,给他的便是只有监视和不断迁徙封国,
曹植与其父兄曹操、曹丕并称三曹。三人文学风格各有千秋,曹植浪漫,曹丕细腻,曹操则如海如山,厚重豪雄又胸怀浩大。而在政治上,曹植与父兄的关系并不是很好,以至于在三国魏晋这样的乱世,竟没有一丝建功立业的机会。
曹植的后半生,尤其是曹丕登基之后,在政治上是极为压抑的。
他在《白马篇》中表现得越激昂,越渴望,越视死如归,在现实中就只有加倍的郁闷惆怅,这便是他放荡不羁、保持至纯之心的后果了。
孙权点头道:“他们的剑舞自然是不能与曹子建白马篇剑舞相提并论的,朕亦是心向往之,只恨未能一睹风采,恨不得效仿曹孟德发出生子当如曹子建的感慨,可惜朕却又是不能、也不忍自己的子嗣有曹子建一般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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