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
东马“啧啧”了两声。
看着银色手提箱中的钞票,不禁感慨道:“没想到这尾藤贤吾不简单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诸伏高明道:“五年前,正好有一位退休富豪在长野的家中,被盗了一千万日元整。”
五年前?
公诉时效以法定刑为基准,由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第2项规定。
盗窃罪的公诉时效是7年。
公诉时效的起算点是犯罪行为结束的时间,从盗窃他人物品的瞬间开始时效进行,经过7年时效就结束了。
简单来说,就是七年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这笔钱,警方也不能对其进行问责了。
还有两年,就过公诉时效了。
感情是因为有这笔钱作为保障,所以才会一直不找工作,死皮赖脸的吃软饭啊。
“竟然因为区区一千万,就做出盗窃这种犯罪这事,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东马痛骂着,只觉得万分痛心疾首。
因为这区区一千万,还间接性的害了一名无辜女子重病住院,实在是罪大恶极!
“咳。”
诸伏高明轻咳了一声。
先别提这一千万是不是只是区区……
“请问你们所来的,这间房屋的主人是?”
既然与案件有关。
那么就一定要趁着还在公诉时效的时间内,早日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不用了。”
将手提箱盖上后,东马起身道:“那个人已经被警视厅的人带走了。即便真的跟五年前的盗窃案有关,也会移交给警视厅方面负责。”
“另外,诸伏警官是刑事课,而不是盗窃课的警官吧?这也并非是你负责的范围。”
这番话说得,完全是不留丝毫情面。
诸伏高明欲言又止。
难道是自己之前做了什么,让对方感到了厌恶吗?
否则,即便只是陌生人的情况下,哪怕只是勉强,也会保持陌生人间的友善吧?
可惜最后,几番犹豫下来,诸伏高明最后并没能问出这个问题。
或许是觉得,自己年长了对方许多,不好在这个问题上过于计较。
“东西就放在这里了,剩下就交给新野署自己解决吧。希望在事情圆满解决后,直接联系警视厅方面就好。毕竟还有一个女孩,等着这笔钱做手术。”
说着这话,东马摘下了手上的白手套,便想要径直离开这里。
诸伏高明没有叫住他。
东马的已经加满油了。
因为帮忙成破案的缘故,这笔钱是诸伏高明自掏腰包出的,算是表达谢意。
但在他们正准备上车离开时,对方却突然出声叫住了他们。
更准确的说,是叫住了东马。
“交换一下联系方式吧?”
诸伏高明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和心思,才会突然叫住了他。
或许是“郭奉孝在,不使孤至此”的赤壁也或许是提到“孔明”时,对方眼中的平淡更或许是从蛛丝马迹中,还原出大半个案件和轻松破解谜题的镇定。
很迷人,也很吸引人。
也或许是他的眼睛吧,如红宝石一般罕见的漂亮眼睛,熠熠生辉。
清澈且纯粹。
的确很久没有见到,这样的眼睛了。
“才不要。”
东马笑容灿烂的拒绝了。
这下,让诸伏高明清晰的意识到,对方是真的讨厌自己。
只是这个原因,或许东马自己知晓。
清楚的记得,在原着中诸伏高明曾提及过“雪中之笋”这个成语,并从解释中得知,这个成语来自华夏。
现实世界中,文学系毕业的东马,查阅了诸多资料,甚至询问过一些教授,都只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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